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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3 15:40:20瀏覽29|回應0|推薦0 | |
如果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那麼美國的台灣關係法,就解釋不通。 想想看,美國明明在琉球駐軍,怎麼就沒有琉球關係法呢? 那是因為,台灣是美國占領,可是佔領需要美國自費,美國不想花錢,故而暫時委託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協管,代收稅款,並不定期納稅(通常是以軍購名義,要知道如果美國不利用中華民國虛晃一招,則勢必要協助占領區(台灣)成立自治政府(這也就是台灣民政府成立的基本理論,也是他們最大的期待)[如波多黎各]),然後必須供應武器,並駐軍,而且還收不到稅,因為自治政府有權收稅。 所以美國不當冤大頭... 他們就是那種只要權利,不太想付出義務的佔領國... 只是這樣,就委屈了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了... 因為他們一再錯失可以反攻大陸的機會,連最後的核子設施,都被拆還灌水泥...(1988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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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