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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 胡忠信二度道歉 檢察官王啟明考慮撤告
2012/07/13 19:51:33瀏覽26|回應0|推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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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信二度道歉 檢察官王啟明考慮撤告
【聯合報╱記者藍凱誠、彭慧明/連線報導】
   
2012.07.13 04:07 am
 

駁指示斷料 王啟明告週刊名嘴 / 藍凱誠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啟明,昨天遞狀控告壹週刊社長裴偉及政論節目名嘴胡忠信等五人誹謗罪,痛斥這些媒體與名嘴站在破壞環境、行賄貪官汙吏的業者身邊,打擊執法者,「是可忍、孰不可忍」。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啟明。
記者藍凱誠/攝影
王啟明昨天上午大動作控告胡忠信等人,胡忠信中午就連打二通電話向王啟明道歉,表示將在政論節目中澄清此事,還當事人清白,王啟明晚間表示,有感受到胡忠信的誠意,如果對方履行承諾,就會撤告。

王啟明未接到胡忠信電話前指出,控告的對象包括壹週刊社長裴偉、總編輯邱銘輝、報導執筆記者蔡慧貞及名嘴胡忠信、律師徐國勇等人涉嫌誹謗,要求媒體及名嘴「更正報導、公開道歉」,否則不排除提出民事求償。

王啟明強調,壹週刊和名嘴未經合理查證,誣指他涉入林益世貪汙案,指示環保局對地勇公司「斷料」,完全是子虛烏有,他痛批地勇公司是汙染的慣犯,平均每個月都被檢舉一次,每月都被處罰一次,這種黑心企業賺暴利,卻不肯花錢去防治汙染,置當地民眾於何地?「環保犯罪查緝中心接到這種案件,我們能夠包庇嗎?」

他說,「這些媒體、還有這些名嘴,竟然是站在這種破壞環境、行賄貪官汙吏業者的身邊,結合起來打擊執法者,黑白不分、是非不明,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他才決定提告。

名嘴胡忠信昨天未再「 爆料」,僅表示會在適當時機主動公布「X檔案」,將資料全部攤在陽光下,讓大家檢驗;因為他沒有公權力,所以公布之後,會直接赴特偵組,將「X檔案」交給檢察總長黃世銘。

壹週刊法務經理葉錫波昨天表示,報導出刊前,曾致電王啟明,希望獲得王回應,但王當時以不便回答,指派襄閱檢察官回應問題,相關的內容也刊登在報導中,壹週刊已經盡量做到媒體查證、平衡報導的責任。

【2012/07/13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胡忠信二度道歉 檢察官王啟明考慮撤告 | 林益世弊案追擊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7222251.shtml#ixzz20V4jCb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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