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告整形醫院擅用肖像 金宣兒獲賠75萬元
告整形醫院擅用肖像 金宣兒獲賠75萬元
2015-06-25 20:22:38 聯合報 記者梅衍儂/綜合報導
金宣兒不滿整形醫院擅用其照片營利,告上法院勝訢。圖/摘自my daily
韓星金宣兒去年因不滿整形醫院未經過她同意,使用她的名字和照片作為廣告攬客之用,憤而提告,法院判她勝訴,醫院須賠償她韓幣2500萬元(約台幣75萬元),醫院不滿判決結果,提出上訴,近日法院結果出爐,維持一審判決。
金宣兒指控該醫院3年前把網路上的宣傳業務外包給一家網絡公司,而該網絡公司沒有獲得金宣兒允許,就將她的照片和簽名貼在醫院的官方部落格上,以「金宣兒推薦的整形醫院」為宣傳口號,為醫院打廣告。
醫院不滿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但法官維持一審判決,認為醫院須賠償金宣兒損失。
http://udn.com/news/story/7265/1015935-%E5%91%8A%E6%95%B4%E5%BD%A2%E9%86%AB%E9%99%A2%E6%93%85%E7%94%A8%E8%82%96%E5%83%8F-%E9%87%91%E5%AE%A3%E5%85%92%E7%8D%B2%E8%B3%A075%E8%90%AC%E5%85%83
告整形醫院擅用肖像 金宣兒獲賠75萬元
臺幣還是韓圜啊?
不分類三 (443)
조선일보
2500만원
http://news.nate.com/view/20150625n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