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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 死諫 韓星遺恨不只崔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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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死諫 韓星遺恨不只崔真實



死諫 韓星遺恨不只崔真實
2015年04月24日 04:09
李姿瑩/綜合報導


   

楊又穎輕生喚起社會大眾對網路霸凌的重視,但她並非第一位因此犧牲的藝人。韓國藝人在亞洲演藝圈輕生比例極高,常見原因除憂鬱症外,網路霸凌也促使他們選擇自我了結。

2007年偶像歌手U-Nee因公司幫她包裝成性感女星,在網路上長期遭言詞侮辱,憤而自殺;2008年女星崔真實因不堪被指責涉入好友安在煥自殺案件而自裁;隔天號稱「河莉秀第二」的變性藝人張彩苑,也因網友和輿論的惡意攻擊,同樣選擇走絕路。

韓國政府2006年開始推動「網路實名制」修法,2007年確定採用「後台實名」原則,規定網友在註冊登入時,需用真實姓名和身分證字號,在前台留言時,則可用暱稱,但社群網站不受限。但立法後爭議不斷,包括個資外洩、箝制言論自由等,此法備受抨擊,2012年韓國大法官裁定此法違憲,網路實名制就此取消。

日本網路霸凌在社會上也層出不窮,男星堺雅人最新主演日劇《Dr.倫太郎》,第1集就描述他飾演的心理醫生,遇見遭同事排擠欲自殺的病患。該角色因為在工作上被孤立,不停收到匿名嘲弄郵件導致想不開。日本法律規定提告需自行蒐證,多數被害者不知如何自救。目前僅有少數網路巡邏隊,法令上仍消極被動。

★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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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票》NCC是否必須立即立法約束網路霸凌?

校正編輯:林宜靜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424000377-260102

 


 

 

死諫 韓星遺恨不只崔真實

日本網路霸凌在社會上也層出不窮,

此外離題 (130)

有完沒完啊臺媒?炒出什麼結果沒有?一窩蜂?3分鐘熱度?沒下文?

 

引用文章 遭網路霸凌自盡 韓國藝人有前例


遭網路霸凌自盡 韓國藝人有前例
2015-04-23 18:09:40 中央社 首爾23日專電

台灣網拍模特兒楊又穎(Cindy,本名彭馨逸)22日被發現在家中自殺,遺書提及因職場霸凌而自盡。韓劇天后崔真實也因網友流傳霸凌貼文,2008年10月2日自縊身亡。

崔真實自殺雖與小她6歲的丈夫、曾效力日本職棒讀賣巨人隊的投手趙成敏,離婚後陷入低潮而罹患憂鬱症有關,但網友批評她「向姊妹淘諧星鄭善姬的丈夫、演員安在煥放高利貸,迫使走投無路的安在煥在座車內燒炭自盡」。

崔真實難以承擔網路貼文攻擊,2008年10月2日在家中浴室自縊身亡。之後她弟弟、也是演員的崔真永在2010年3月29日自殺身亡,趙成敏也在2013年1月6日自殺身亡。

崔真實自縊南韓舉國關注,當局也因此修法訂「網路實名制」,網友在網上留言需登錄國民身分證號碼。

但是2012年南韓憲法法庭的8位大法官釋憲,卻裁定「網路實名制」違憲,韓國通信委員會必須廢除「網路實名制」。

不過並非被網路霸凌的南韓藝人都默默吞忍,女星宋慧喬總是扮演溫柔婉約、楚楚可憐的角色,但現實生活中的喬妹可沒那麼好欺負。

2012年她告41名網友誹謗,法官判決24人罰鍰50萬至100萬韓元,折合新台幣約1萬4000到2萬8000元不等,洗刷宋慧喬傳言被高官包養的汙名。





http://udn.com/news/story/8/856357

 


引用文章 韓報告:名人自殺 易引起仿效


'研究組指出,媒體在報導知名人士自殺消息時,應避免過於煽情和過度報導。'

更多人選擇提告,這裡只舉宋慧喬當例子

引用文章 涉貪腐 南韓總理李完九請辭 韓國人自盡?涉賄 跳崖,下台,台灣呢?

台灣人實在差太遠了!

引用文章 韓星最難承受之重 是潛規則霸凌

韓星最難承受之重 是潛規則霸凌
2015-04-23 14:58:53 聯合晚報 國際新聞組/綜合報導

南韓女演員張紫妍2009年因不堪被逼陪酒陪睡而自殺,她的秘密手記曝光,詳載被迫出賣身體的細節,震驚南韓演藝圈。 歐新社

國內藝人楊又穎自殺並宣稱遭霸凌的消息,讓演藝圈的陰暗面和所謂的「潛規則」再次成為矚目焦點,國內對這方面的消息著墨較少,但在以綜藝「韓流」風靡亞洲的南韓,潛規則卻似乎已是檯面上的規則,藝人自殺或遭霸凌的消息時有所聞。

根據南韓和大陸媒體的報導,南韓娛樂圈至少有五條已經明著來的「潛規則」。

規則一:從藝需先做「練習生」,訓練內容很殘酷。南韓藝人大多在小學或高中即被經紀公司簽下培訓,稱為「練習生」,培訓時間一般是兩到三年,而且只有一半的練習生能熬出頭,練習生的訓練不僅嚴苛,有時還會被送去陪酒。

規則二:簽約之後成為「奴隸」,經濟剝削很嚴重。大公司對藝入收入的抽成比例很高,一般是七三開或八二開,但也有抽九成的。

規則三:出道前先整容,工作壓力非常大。據曾在宇田、DR、SM等多家大型娛樂公司高層任職的消息人士透露,「整容」是南韓藝人出道前的必修課,且南韓綜藝節目眾多,藝人除了錄製唱片、拍攝影視劇外,還要接受公司安排參加這些節目,有時一天只能睡三、四小時。

規則四:黑道資金進入,藝人經常遇暴力。報導指出,南韓許多暴力組織的資金進入娛樂圈,利用演藝人具備的良好形象和知名度,達到「賺錢兼洗錢」的目的,而藝人遭黑道脅迫也絕非罕見。

規 則五:娛樂公司拉皮條,藝人陪酒陪睡很普遍。據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2010年發布的調查報告顯示,在10名女演員當中,就有6名表示曾被要求和社會上有地 位的人士進行性交易。而被要求提供性服務的女藝人,大約有一半(48.4%)會因拒絕提議,而在後來的角色分配或廣告收入方面蒙受損失。

南韓娛樂圈在這些明著來的潛規則籠罩下,不堪欺凌而走上自盡之路的藝人,自然時有所聞,以下就是幾個較轟動的例子:

曾演出《順風婦產科》演出的女星金秀珍2013年3月29日被發現在家身亡。警方負示,金秀珍平時就有憂鬱徵兆,現場還發現她留下的遺書,可以確定死於自殺。

2012年6月12日,25歲的新進女演員鄭雅律在自家上吊自殺。她在臉書上吐露自己生活孤單,「感覺自己孤身一人站在沙漠..... 」自殺前一天還留言說:「不管是什麼,都感受不到安慰」。

奧林匹克小姐出身的31歲演員兼歌手韓彩媛,2012年8月25日在首爾家中上吊自殺。生前她在個人主頁上寫道:「不想再痛,不想再哭……這世上有很多比金錢更重要的事情……只要我成功就都能解決,但……唉!」

但最造成轟動的自殺新聞,莫過於演出「流星花園」走紅的26歲女星張紫妍。她2009年3月7日在首爾京畿道的住所自殺,死後留下遺書揭露娛樂圈的許多潛規則,還列出長串陪睡女星的名單,一時震驚南韓,司法當局也展開調查。




http://udn.com/news/story/8037/855873

 

 


南韓和大陸媒體

是哪家媒體?

規則一:從藝需先做「練習生」,訓練內容很殘酷。

這是必然的,但是怎麼樣的殘酷?沒有具體說明,是 吊起來打? 為什麼EXO-M屢屢出狀況?

引用文章「EXO」TAO父親要求解約

引用文章 EXO鹿晗退團 公司聲明:紅了就只想到自己

引用文章 EXO鹿晗提出訴訟的三大理由

EXO-M

吳亦凡、鹿晗、 TAO

出狀況的都是M

規則二:簽約之後成為「奴隸」,經濟剝削很嚴重。

這一點,那...為什麼要簽約?

規則三:出道前先整容,工作壓力非常大。


「整容」是南韓藝人出道前的必修課,

是嗎?樂童有整形?IU、李英愛孔孝真、具惠善宋智孝有整形?全部都有整形? 算了吧 韓妝沒有聽過啊?

YG喜歡「不一樣的」 樂童音樂家合約明定絕不整容- 影視- 中時 ...

star.chinatimes.com

規則四:黑道資金進入,藝人經常遇暴力。

報導多少?經常?經常報導嗎?


規則五:娛樂公司拉皮條,藝人陪酒陪睡很普遍。

那整個韓國娛樂圈所有女藝人人人自危囉?

 

在首爾京畿道

是在首爾還是京畿道?

http://big5chinese.visitkorea.or.kr/mapInfo.kto?func_name=depth2&md=cht&lang_se=CHB&area_code=1

http://big5chinese.visitkorea.or.kr/mapInfo.kto?func_name=depth2&md=cht&lang_se=CHB&area_code=31

還真是奇怪了!

( 休閒生活影視戲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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