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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8 10:35:13瀏覽26|回應0|推薦0 | |
賴總統應清楚說明為何坦蕩2026-05-18 00:00
立法院五月十三日已召開全院委員會,正式審查賴清德總統彈劾案,並預定五月十九日進行投票。這不僅是罕見的政治事件,更是重大憲政程序。總統府對此則表示,賴總統「一向坦坦蕩蕩」,並稱希望立法院「趕快做正事」。然彈劾總統本是立法院依憲法行使的重要職權,也是憲政大事,怎不是「做正事」? 賴總統若認為自己「坦蕩」,則更應該親自向全民說明,而不是長期透過發言人與新聞稿迴避核心問題。首先要說明的是,徐錫祥代理檢察總長的重大憲政爭議;立法院五月五日以六十一票不同意、五十票同意,否決徐錫祥出任檢察總長,賴總統卻立即指定其代理檢察總長。社會質疑的不只人事安排本身,而是以「代理」架空立法院同意權。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日前也公開發表聲明指出,由被立法院否決者代理檢察總長,形同變相架空國會同意權,恐損害檢察公信,並呼籲賴總統收回成命。連長期主張司法改革的民間團體都提出如此警告,賴總統更應親自說明其決策理由。外界也高度關切,總統是否曾私下會見大法官兼代理司法院長謝銘洋,討論高金枝擔任高等法院院長等人事?若有,則司法獨立已遭政治權力滲透;若無,總統更應公開澄清以昭公信。 之前,監察院前院長陳菊辭職案拖延近年未決,至今也令人難以理解。監察院長屬於憲政職務,卻長期形成「名在其位、實難行職」之狀態;人民自然有權追問,究竟是制度考量,還是賴總統的憲政失職?再者,大法官長期缺額問題,更已形成憲政危機。賴政府長期未積極補提名大法官人選,任令憲法法庭在人數不足與高度爭議下運作;甚至出現僅五位大法官即作成「判決」的非法情況,引發法界與社會質疑。 此外,行政院長卓榮泰長期不依法行政的問題,更不能繼續無視。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然近年卻頻繁出現,行政院對立法院之決議拖延執行、對依憲法應由閣揆副署的法律遲不副署、對中選會主委與委員延宕任命、對立法院通過之法案與預算案採取消極杯葛。尤其總預算與新興計畫動支案,立法院既已決議,行政院自應依預算法第五十四條執行;若行政院得以政治理由選擇性不執行,憲政制度將形同虛設,卻只見賴總統放任此等情事。 憲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總統就職時須宣誓忠於憲法、盡忠職務;總統應是中華民國憲政秩序的忠誠守護者。行政、司法、監察體系接連出現重大失職,賴總統卻仍以政治攻防取代憲政說明,顯已違反憲法忠誠義務。民主政治最可怕的不是總統被批評,而是總統拒絕接受國會監督。賴總統若認為自己「坦蕩」,就應親自向全民清楚說明,自己為何能如此「坦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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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