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分享]轉載facebook上看到的好文章 給太太永遠的優先權 搭配歌曲: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潘越雲
2010/04/26 12:54:26瀏覽309|回應0|推薦1


 為了閱讀順暢,多少有加些字詞;欲詳看原文網址,請點擊:: 

http://www.facebook.com/note.php?note_id=387146472590&id=1419401219&ref=share

給太太永遠的優先權

結婚周年紀念日,太太乾脆直接跟老公表示:「明天下班去外面吃飯慶祝。」

翌日,她整天都沒有接到他的電話,拖延到下班前五分鐘。

他才打電話來說:「我已經訂好晚上的餐廳了……」



聽到這裡,太太內心十分欣喜,沒想到老公接著說:

「我順便邀請了公司的股東陳小姐,幫她慶祝一單生意成功!」

剎那間,太太的心情跌到谷底,任性地說:

「我時間不方便,你先去幫陳小姐慶祝好了。我們的結婚周年紀念日,晚點再說!」

隨即掛上電話,關了手機。



下班之後,太太獨自去吃了百貨公司樓下的美食廣場,

然後孤單地以淒涼的心情迎著繁華的夜街散步回去,

貌似平靜地到家,老公已經坐在沙發上等她。

夫妻對看相見的瞬間,刻意裝作沒事的太太,突然放聲哭了起來。

這時,老公才懂了妻子的委屈。

原來,粗枝大葉的老公還是「遵照老婆吩咐」地請陳小姐吃飯慶祝,

但「很有良心」地早早結束飯局,帶了禮物回家等待太座歸來,

他還以為太太是因為手機沒電了,所以才聯絡不上……


不該強迫對方配合 
奉勸天下所有的男人,應該謹記「給太太永遠的優先權」。

如果男主角最好先問過女主角的意見,而不是自作主張,後要妻子去配合。

伴侶之間,生活在一起,芝麻綠豆大的繁瑣細節很多。

但是,不要忽略這些小小的摩擦,即使微渺如細砂,累積多了,

難免變成溝通障礙的高塔,讓朝夕相處的兩個人產生很大的距離。

若要避免這些負面的結果,除了網路流傳已久的「太太永遠不會錯」守則之外,

我認為更重要的是「給太太永遠的優先權」這項原則。



我有位結婚多年的朋友,家庭生活非常幸福,在他家不論大事小事,

都「給太太永遠的優先權」,甚至假設將來若有最壞的情況發生,

兩人鬧到要分手,他都主張說:「除非是太太先不要我,否則我絕對會賴著不走!」

每當他們兩個人有些口角、或鬧些小小的不愉快,

太太只要想到先生的這番話,氣就消了。

只要丈夫願意「給太太永遠的優先權」,

夫妻之間沒有什麼事是解決不了的。

-------------------------------------------------------------------------

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

作詞:小蟲 作曲:小蟲 編曲:涂惠源

主唱:潘越雲

從來就沒冷過 因為有你在我身後
你總是輕聲地說 黑夜有我

你總是默默承受 這樣的我不敢怨尤
現在為了什麼 不再看我

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 你為什麼不說話
握住是你冰冷的手 動也不動讓我好難過

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 你為什麼不說話
當我需要你的時候 你卻沉默不說

從來就沒冷過 因為有你擋住寒凍
你總是在我身後 帶著笑容

你總細心溫柔 呵護守候這樣的我
現在為了什麼 不再看我

你最心疼我把眼哭紅
記得你曾說過 不讓我委屈淚流

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 你為什麼不說話
當我需要你的時候 你卻沉默不說

------------------------------------------------------------------------

文末是很感人的體貼,您看了是不是也這樣覺得?認不認同這個觀點?

這次搭配的歌曲是:潘越雲的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應該有適合吧(笑)

我想每個女人都殷切期盼自己嫁的未來老公都這麼貼心、窩心吧!

女人是嫁過去的,當然會希望能多受到寵愛、關懷...

有些話不說出口,不代表不需要不重要不想要;

多多用心去體會,因為瞭解因為默契因為愛,一切都盡在不言中!

這次的分享如何?歡迎引用、分享、轉載,請順便打包原文網址,謝謝!

------------------------------------------------------------------------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unSkywings&aid=396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