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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7/14 02:02:09瀏覽95|回應0|推薦0 | |
「我呸!北京」跟 「北京,我呸!」是不一樣的,好嗎? 前者讓人多看一眼,後者才是罵人的意思! 所以說: 切莫當一群食古不化的恐龍~ 歌名本來就叫「我呸!」不曉得是不是有些人自尊心和神經在作怪! 趕走了幽默! 也氣走了文學造詣! 我是很想「我呸! UDN」,但可不可以請 UDN 你們以後發即時新聞後,若要修改請沿用原來的連結網頁,好嗎? 至少這樣讓那些追蹤文章,發言和評論的人可以回溯到新聞原始稿! 另外評論區,最好加上"檢舉"連結! 對於非理性漫罵的網友應給予不同程度的警告或者除名!不然,我還寧願去看 New York Times 和外國的新聞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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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