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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戶不同意就不可以都更!那都更還要不要做?
2012/03/30 16:59:26瀏覽5509|回應71|推薦37

「文林苑」郝龍斌的拆屋爭議,意外惹起了台灣社會及媒體濫情的底醞發酵,造成了依法行政、兩年間不斷努力尋求不拆屋可解套的市長,被媒體及濫情民眾罵到臭頭的地步。

罵郝龍斌拆王家屋的人,認為郝龍斌是土匪、是圖利建商、是傷害人權的惡棍。連內政部長都落井下石、閃得很遠,深怕被石頭砸中波及。

罵郝龍斌的媒體說,郝龍斌應該考量選擇性執行。但是其實郝龍斌與內政部營建署都公文來往努力頻繁請示過,給的答案根本沒有不依法不執行的空間。怎麼媒體有辦法叫郝龍斌生出個瀆職、不作為的空間,不被其他36戶住戶及建商控告、監察院彈劾來?

大家都說都更條例是惡法、噁法。陳冲及李鴻源也說應該修法。但是在社會「一戶不同意就不能都更」、「都更不能以多數決來做」、「一戶也要給他居住正義的完全保障」、「政府公權力不該介入執行」。在這樣的社會輿論要求下,也就是說都更條例要納入這樣的精神~一戶不同意,也絕對要保障其居住正義。

換句話說,法條要規定所有土地房屋所有權人百分之百同意,不是三分之二、五分之四同意就可以。

且政府要坐山觀虎鬥、看都更計畫單元的居民自己演歌仔戲,只能在旁邊看著指點指點。

那我告訴大家。這法如果這樣修,那都更條例算是變僵屍條例了。

想要得到都更條例開宗明義的立法目的~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那絕對是不可能的。

而若是內政部及立法院不滿足這樣濫情民意的要求,下次一定還會有效法文林苑王家的續集發生。這次的縣市長絕對只會不作為,學乖不會白癡去像郝龍斌這樣捅濫情馬蜂窩。

可是都更條例的修訂立法、不是為了讓台北、新北等大都市景觀更美化、大都市天際線俯視下,更有國際大都會的風情嗎?

也是要改善巷道狹窄的消防危險!

既然社會的意見一面倒向,一戶不同意就不能都更。公權力不能介入私人的都更計畫。

那好吧!大家就等著看來台灣台北、新北旅遊的外國人、大陸人,如何說台北、新北等人口密集的大都市印象。

破舊參雜、都市建築景觀落後!

寧願要如此!台灣當然也可以選擇一戶不同意就不得都更!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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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Cgood&aid=6278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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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ht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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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2012/03/31 15:50
這王家當初曖昧不清,是想又要錢,又要都更後的店面吧,自己不需花一毛錢投資,就要以現有的地換都更後的價碼,還要會生金雞蛋的老母雞,子孫世世代代可坐享其成,有吃,有喝,有住,還有大筆鈔票進帳。

講白了,現在台灣很多人,不但是貪得無厭,還無限度地蠻不講理,只有自己。 再加上一些媒體,名嘴,政客的鼓譟,煽動,就歹戲拖棚不知善終。 台灣人已經被李諾貝爾,教改,民進黨,媒體名嘴教化得不知是非,不知好歹,不知什麼叫做厚道,不知什麼叫做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出錢投資的人也不是傻子啊,其他幾十家人又當如何自處,情何以堪?

其實我建議,應該考慮立法,讓投資都更的投資者,一概得一定比例的利潤,原有的住戶除了各分一戶外,剩餘的利潤應該以持有土地的比例分配給原有的住戶。 當然,我也不知是不是行得通。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1 15:52 回覆:
有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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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31 14:41
@cjs
我是拿你講的話打你而以阿
又不難.
一排人穿衣服我不穿
我如果為法那就該抓
如果不違法,請問一下我愛穿啥就穿啥,很難懂嗎?

C.S.Jul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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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發現,法令本身有缺憾、不夠完整的時候
2012/03/31 14:37
重法、守法!依法行政無可厚非!

只是,當法令本身有缺陷的時候

硬要逼迫民眾屈就於有缺陷的法令

大狼實在無法認同!

(一些細微的爭辯,大狼不以為太有意義,就不提了!)


目前的民怨,正如版大所言

其實真的應該要朝向當初的繫鈴者。


可惜的是,立法院?

更加的追逐著媒體的焦點跑!

要立法院主動修法?難矣!


更可惜的是

目前的民怨朝向要求好市長原屋重建

而非藉此機會要求立法院修法


當我們發現,法令本身有缺憾、不夠完整的時候

很可惜的,官員只會沒有半點擔當的依法行政!

(這是保官位最好的作法!反正犧牲的是民眾!)


很可惜的,很多的網路鄉民只會民粹、濫情!

     站在絕對的這邊,罵對面的那邊!

     

更可惜的,立法院太忙了!修法?慢慢等吧!

在父母的夢想與理想中溺斃了!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1 15:43 回覆:

唉!法治社會下,公務員沒有不依法執行的空間。如果當初不郝不依法執行看看。現在的結果公務員會如何?發展的方向,絶対還是郝巿長錯!

同情一方?另一方不是也依法正在受煎熬?

平心而論,是要叫造鍋者修改鍋子,才不會四方都受煎熬。四方:王家、36戶、北巿府,想看得見都更遠處城市景觀變美的人。

不駡立法委員,是濫情者的刻意選擇?


庄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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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3/31 14:35

法院依都更條例判決強制拆除

北市府依法院判決強制執行

這都沒錯,於法有據

我的另一項質疑是"建商"

對於王家指控建商強行將他們的兩處房屋納入都更地

可能是我最近這兩個月都在"林來瘋"

我沒注意看到建商有大動作提出嚴正的駁斥與依據

都是一些未經證實的小道消息,像是王家要收兩億...之類的

建商的態度讓我想起的 "ECFA"

版主及網友不健忘的話應該還記得在總統大選選情膠著之際

大家也一直納悶那些享受到ECFA利益的養殖業者、果農、中大型企業...為何一直默不吭聲

放任綠營一直汙衊ECFA並將砲火直衝馬英九

要不是眼見最後情勢危急,王雪紅等知名企業會紛紛跳出來嗎

要不是眼見兩岸經貿交流有可能中斷,那些養殖業者會先把放在嘴巴的人民幣吐出來講幾句話嗎

文林苑事件也是,建商的圈地過程縱使合法也該訴諸大眾

並將所有對於"不法建商"的質疑一一澄清

而不是放任媒體與有心人士攻訐郝市府

任由郝市府去承受"官商勾結"的罵名

態度決定一切,建商推諉龜縮的表現也不免讓外人存有眾多質疑了。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1 15:51 回覆:

其實建商是聰明的,只要依法!郝巿長在都更條例第36條下有義務,再説一次是義務,要執行公權力。義務兩個字扣死了公務員不能不履行義務。不然死的先是不作為的公務員。

在法下,建商根本無須自己出頭,立法委員已幫他找好人扛粗工!


多硯坊 (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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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才懂得的事
2012/03/31 14:07

八十萬張選票總長一哩路

居住正義四字價值兩個億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1 15:53 回覆:
好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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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草山兄
2012/03/31 14:02
不用問C先生有沒有看到.在[意識形態]作祟之下他當然什麼都沒看到!

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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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了
2012/03/31 13:47
殺美國人的是賓拉登,掩護賓拉登的是神學士政權,賓拉登已死,神學士也被轟走,然後美國境把這筆帳算到阿富汗平民頭上!

早就知道CJS 兄有美國罩著,帳是這樣算的!

庄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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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3/31 13:40

這個事件簿事都似曾相似嗎?

新生高架橋貪瀆事件、花博空心菜事件.....

不都是這樣的氛圍營造的嗎

當絕大多數人在享受與讚揚新莊捷運帶來的便利時

誰會記的當初是哪一批夸言人權的無知分子阻擾大多數人的

基隆已經五十年不變了

假如真有一"大有為"的政府願意改造市容

我相信基隆的釘子戶肯定比王家所聚集的人馬來的多

肯定比王家的衝突來的劇烈

但,這會是大多數基隆市民願意的嗎

幸好,基隆不可能會有這麼有魄力的政府

"保持現狀就是美"

基隆市政府將與您一同將所有建築物變成古蹟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1 13:51 回覆:

午安!庄腳郎兄,這例子説明得好!誰還記得多少台灣的理性美好,都被濫情理盲所延誤?

知否?知否?怎老是綠肥民瘦?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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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31 13:40
卡爾克斯;

還是那句話,最有意識形態[要舉證]..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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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31 13:38
唉,這位蘇先生更可笑...

嗆葉金川的又不是我,跟我的分辨是非能力有什麼關係?

另外;

[那些抗議的學生一樣被逮捕了還抵抗]

唉,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我在錄影帶裏沒有看到警察,

我看到的只是建商王總帶著一帬土匪強盜,

蘇先生,您碰到土匪強盜會不會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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