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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遇到陳致中,就該轉彎?
2011/08/19 12:38:45瀏覽4118|回應23|推薦40

陳致中說謊「白賊七」作偽證,被判三個月徒刑及解除其市議員權職。陳致中喊冤,說是政治追殺。而蔡英文替陳致中說話,說什麼「三個月可以申請服勞役的刑期算是輕罪,但卻被解除議員職權,都是不合理的法律規範造成,有必要檢討。 」

罪就是罪,無品無行就是無品無行!怎麼蔡英文對民意代表的道德標準認定是這麼低啊!

法律是社會道德的最低標準!

犯了法、被判了刑!那表示他的品行不好,道德的遵守是比一般庶民低的,他的行為是錯誤的。

民主選舉是「選賢與能」!

做個民意代表品行不好,被解除職務,那是剛好而已!蔡英文怎麼還在那裡有臉說要放寬檢討?難道要找一些阿貓阿狗、道德及人格比一般公民還低的人,來為我們服務啊?

這樣的規定行之有年,之前其他人被解職,怎沒看蔡英文「大主席」哼哈兩句?

為何法律一遇到陳致中,就該轉彎成不合理?

這蔡英文本身品行低,連帶的認為國家的法律標準,也要跟著降低嗎?


媒體說陳致中喊冤沒道理,跟蘇治芬收十億元一樣,都是刻意搞民粹的政治操作!不敢就事論事承認錯誤,真心反省!

但又認為法律對立委及地方議員被判徒刑解職的標準不同,是有「 不平等」的爭議!

立委要被判刑入監及褫奪公權才解職,地方議員只要被判刑、沒被褫奪公權也解職。這是中央民意代表及地方民意代表的權益不平等!還舉邱毅及顏清標當年入監,還保有立委身份的例子來說明!

是啊!這當然是不平等!

但我堅決反對降低標準,來修法!

不能像蔡英文護衛陳致中那樣修法!

而是要從嚴修!把立委適用的法律部分修嚴比照地方議員!

這才能讓這些民意代表,不仗勢亂來,知道要謹言慎行!

才不會每次丟臉到國外,讓台灣出名的,都是這些民意代表!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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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Cgood&aid=5558472
 引用者清單(1)  
2011/08/20 00:43 【不平則鳴】 2012年, 民進黨最高王牌: 孝子哭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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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緩刑就是有人情味 不得緩刑就是政治追殺?
2011/08/19 13:18
難道司法判決是否公正
都要由扁家自行定義?

自己已當庭認罪
還有臉喊司法迫害?
這些被操弄的選民
難不成是不食人間煙火嗎?
或者根本是非不明 只要是扁家成員 一律挺到底?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1-08-19 13:20 回覆:
是啊!扁一家跟蔡英文一樣,都同一師門出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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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cjs的看法
2011/08/19 13:12
陳幸妤應該被關。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1-08-19 13:18 回覆:
這我也同意!法官不能看權貴給人情!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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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8/19 13:05
唉,偽證當然是錯的!

只是;

法官既然不判緩刑,又何必判個社會勞動,來掩飾自己自由裁量
的偏頗呢?

為什麼陳幸妤就緩刑呢? 她有小孩,陳致中也有小孩啊?

有小孩就可以緩刑,那以後犯罪,都要夫妻一起犯才能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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