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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修三法,福國利民!除三害!
2024/12/24 10:34:23瀏覽95|回應0|推薦6

選罷法、財劃法、憲訴法在藍白立委堅持意志、民進黨立委暴力破窗及綠營側翼以錢利誘動員青鳥脅迫抗爭之下三讀通過。而民進黨卻因行政權被削減及不爽輸掉的感覺,以惡修三法來抹黑為國為民的立委。王義川這個「憨川」甚至對手拿聖誕禮物的稚齡兒童,洗腦這是「惡修三法」。

但是如果這真的是惡修三法,為何財劃法院會表決,國民黨以48票通過,有51票的民進黨立委竟然只有47人在場,其餘的跑去吳乃仁的餐會?可見青鳥都被民進黨玩了,或是只是在作秀浪費國家及社會資源,實在惡質、無良。這是在踐踏民主價值!

所以所謂的『惡』修三法,只是一個枉顧民意的民進黨利用民粹及政宣工具的惡意扭曲。

『惡』修三法,福國利民。其實是對國家及人民是大有好處的。

選罷法罷免連署附上身分證影本,可以杜絕假造簽名、去除已死亡者連署等弊端,若能再修法提高罷免得票跟當選得票一樣,才算通過,那才竟全功。

憲訴法修法提高釋憲及憲法法庭裁決通過門檻,可避免少數大法官就獨裁決斷,讓行政權的黑手操控大法官的投票意志程度大幅降低,不要讓少數大法官的意志就成了多數民意的「獨裁者」,民主成了笑話。像高達八成反廢死的民意,就在十幾位大法官的裁決下,就被完全給輾壓及踐踏了。司法「懲奸除惡」求公道、正義的功能,成了大法官以受害者生命保護加害者換取「人權桂冠」的花環,實在是人間極惡。

財劃法修正是在讓地方能有錢做事,不要地方老是要看中央臉色。中央政府集權集錢,民進黨政府的補助一向是看顏色給錢,非我族類那不是要不到錢,就是好像在施捨「意思一下」。權及錢在民主制度下,過度集中在中央政府絕對只會成為「誰執政,誰就只照顧自己政黨」的弊病。建立制度適當分配給地方政府財政寬裕些,更能落實「責任政治」,也能讓地方的人民獲得福祉,減少誰執政中央就以錢來操控地方建設及施政。減少黨同伐異的「給錢方式」,降低立委上下其手的機會及地方首長被制肘。

所以所謂民進黨口中的「惡」修三法,實是福國利民的除三害。民進黨以前在野時提案修法,在朝時就反對,可見其民主觀念退步的很厲害,只見其利,忘記其義。民進黨已經長出一副討人厭的市儈嘴臉,初衷蕩然無存,只剩吳造謠、王義川、沈伯洋等之流這般「掌權弄權」言語粗鄙的面目可憎充斥民進黨後輩。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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