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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10:28:05瀏覽412|回應1|推薦14 | |
近日北市被炒的熱鬧的「幼稚園狼師案」,民進黨市議員許淑華指控市長蔣萬安縱放嫌犯,吳沛憶罵蔣萬安一年無作為,民進黨黨中央召開記者會罵前後任市長行政怠惰、失職。但是事實真的是民進黨講得如此嗎? 這個案子幼童被老師摸私處案,是在民國111年7月發生。是女童告訴家長被老師摸了私處,家長報警、檢察官偵辦,但是經過檢察官調查結果,是只有女童單方供詞,無其他事證可證明確實發生,且女童的認知指控,不足以證實。經檢察官以查無實據,不起訴處分。而當時民國111年7月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無調查就停職規定,是到了112年3月才修法,依據法不溯既往原則,蔣萬安當然無法對該幼兒園老師停職。民進黨罵蔣萬安行政怠惰,顯然是政治攻訐,胡說八道! 而到了112年7月又有女童指控有這名老師性騷,這次罪證明確,老師被羈押,市政府處罰幼兒園撤銷設立執照。又此案偵辦期間又有家長告知市府,曾於111年12月告知園方有性騷女童案,因此北市府又啟動行政調查。 從這一連串的處理程序可見,蔣萬安市府並沒有行政怠惰的情事。而民進黨發動1450在蔣萬安臉書謾罵,民進黨人指控蔣萬安行政怠惰,柯文哲無作為,可見是見獵心喜,趁機利用性侵案發「性騷政治財」。 以民進黨處理「性騷、性侵案」採掩蓋、不作為方式處理的過往事蹟,民進黨想把自己處理性騷案的「劣根性」也抹黑在蔣萬安的身上,以為別人也會這樣幹,不言可喻了。 但是性騷、性侵案對受害人是傷害,民進黨不知去主動幫助受害人,還利用受害人的傷痛,扭曲事實大發政治財,這雖是「民進黨本色」,但是太惡質了! 看來民進黨的「民主進步」是在受害人傷口灑鹽,利用受害人的痛,產生所謂「民主進步」動力了! 民進黨不仁,以受害人為芻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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