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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7 11:01:23瀏覽14|回應0|推薦0 | |
為加強洗錢防制,金管會將在這次銀行法修正案中,增訂強化我國防制洗錢國際合作規定,以利未來與其他國家透過合作備忘錄等,共同打擊洗錢犯罪,此舉也將有助未來對「假外資」等最終受益人的追查。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答覆立委質詢時表示,金管會預計本周或下周會將銀行法及證交法修正案提業務會報,這次銀行法及證交修正案,除了提高罰鍰外,也作了其他重要修正。
以銀行法為例,就包括增訂禁止利益衝突及營業秘密、強化我國防制洗錢國際合作等規定,在強化防制洗錢國際合作方面,主要是參考現行證交法第21條之1,有關證券市場主管機關間的國際合作,增訂未來可以針對防制洗錢國際合作,簽訂合作條約或協定。
經濟日報提供
知情官員表示,以往跟其他國家簽訂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交換監理資訊,重點多放在金融機構財務資訊等,未來若要專門針對洗錢防制簽訂合作備忘錄,可能涉及客戶資訊交換等,需要法律授權。根據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訂定的標準,主管機關間要有資訊分享的機制,之前我國曾碰到案例,某國外監理機關發現可疑交易資金匯到台灣,可能涉及稅務犯罪,但因我方並無防制洗錢相關資訊交換的法據,而無法提供資訊協助。
未來修法增訂後,類似的防制洗錢國際合作就可順利進行,尤其是可以跟鄰近一些洗錢高風險的地區,進行國際合作。透過防洗錢國際合作,未來對於「假外資」或海外資金等最終受益人案件的追查,也會有幫助。
以去年被查獲的陸資違法投資大同案為例,就是透過香港進來投資;除此,一些為了規避國內法令規範的「假外資」,也是繞道海外「變身」,過去在海外的追查作業上難度相對高,未來有了洗錢防制的國際合作後,對於追查這類案件的最終受益人,也會有很大幫助。
此外,這次銀行法修正,也增訂處罰態樣,包括限制投資、命令或禁止特定資產的處分,或命令限期裁撤分支機構或部門,或為了賠償投資人命令提撥一定準備金等,讓監理工具更多元。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312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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