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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5 16:58:35瀏覽333|回應0|推薦5 | |
”悲慘世界“雨果的著名小說。主人翁為了偷一個麵包被判了五年的牢也因此勾引出雨果對當時法國社會的不公義的指控。時間背景是十九世紀的前後幾年。 然而同樣的場景竟然出現於二百年後的台灣﹗ 據報導有一游民強取了十七包泡麵﹐依法最低得判七年。在一個被世人認定為不公不義的社會﹐為了打破一塊玻璃,拿了一個麵包才不過判五年﹐而在今天的台灣因為飢餓而搶了幾包泡麵就得判七年﹐這說明了什麼? 更有甚者﹐判案的法官如故事中的主教持悲憫之心將其減刑至三年半﹐而檢察官竟如故事中一根筋的警官一般不服提起上訴。這檢察官上訴理由為“不論社會經濟是否景氣,社會福利體制是否健全,亦不論被告抗辯是否僅貪圖果腹等,均應不得作為強取他人財物的理由。”是啊﹐二百年前不能成為搶麵包的理由﹐而今當然也不能成為搶泡麵的理由。只是二百年前的故事是雨果對當時社會的一個控訴的小說而今天的泡麵卻是現今台灣的現實悲劇。 我們並不是鄉愿到主張搶泡麵無罪﹐但是在一個公義的社會﹐罪與罰是應該成比例的﹐更應該是沒有選擇性的。但是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游民搶了泡麵得判七年﹐但是過去八年整個無恥扁政權及民退黨上上下下的竊國大盜們呢? 古云“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就是對今天台灣這個悲慘世界最好的寫照。悲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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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