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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1 00:16:46瀏覽616|回應0|推薦1 | |
「兒童安全實施方案之檢討評估研究」期末報告 受委託者: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 研究主持人:楊金寶 教授 協同主持人:鄭麗珍 教授 研究助理:林慧華、曾曉苓、劉凱瑋 內政部兒童局委託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99年12月 國科會GRB編號:PG9902-0503 關鍵字:兒童安全、事故傷害、事故傷害防制、方案評估 摘 要: 一、研究緣起與目的 行政院於96年頒定 二、研究方法及過程 本研究採用政策評估的方式,經由過程評估(process evaluation)及結果評估中的產出評估(output evaluation)得知,兒童安全實施方案之執行者對此方案之執行過程及阻礙,以及評估執行者從事了多少次的服務、給多少金錢補助、生產多少數量的產品,甚或了解方案執行後事故率是否有改變等量化的計算。兒童安全實施方案的績效評估需從人身安全、居家安全、交通安全、校園安全、遊戲安全及其他安全等六大面向之相關措施探討,並針對此六大面向所涉及的各縣市政府與民間團體(政策執行者)以及中央主管機關(政策擬定者)等,以焦點團體及訪談等方式,輔以相關文件資料,以檢討其實施成效並提出相關建議。 三、研究發現 兒童安全實施方案之執行已有3年,其中所涉及之部會與層級較廣泛,包括了內政部、交通部、教育部、衛生署、法務部、經濟部、新聞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及各縣市政府等眾多相關單位,所以可以推測其在兒童安全實施方案之執行及績效彙整上費時費力。然而就兒童安全實施方案執行績效之呈現上,有下列發現: (一)兒童安全實施方案之評估機制需再確認。 (二)建立事故通報系統及資料庫是維護兒童安全的重要環節。 (三)應縮小或減少政策執行面與政策制定面之間的落差或斷層。 (四)貫徹兒童安全實施方案,人力與經費挹注是必要條件。 (五)成立兒童安全之專責單位,建立事權統一責任分散的管理制度。 四、研究建議 經由前述研究發現,有關兒童安全實施方案修訂方向的建議,從政策擬定者、政策執行者及政策受益者之角度提出下列短、中、長程規畫,以供政府部門參考。 (一)短程規畫(100年~102年度) 兒童安全實施方案之短程規劃建議著重於檢討目前之兒童安全實施方案內容,了解其執行困難,並透過評估以修正兒童安全實施方案。 (二)中程規畫(103年~105年度) 兒童安全實施方案之中程規劃建議著重於提高兒童事故傷害預防的質和量資料,發展兒童安全之相關研究。 (三)長程規畫(106年~108年度) 兒童安全實施方案之長程規劃建議著重於成立一個推動兒童安全之中央級的專責單位,讓兒童安全的推動工作成為重要且持續進行的政策目標。 【全文檔案下載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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