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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9 04:40:55瀏覽764|回應0|推薦0 | |
行程偷跑 趙星禁入台1年 大陸超人氣作家趙星部落格「台灣遊」文章暢旺兩岸,卻遭人檢舉去年訪台行程「偷跑」,經查證屬實,移民署昨天行政裁處限制她1年內不得入境,自今年5月24日起生效。 原先高雄市長陳菊想邀請趙星再遊高雄,新聞處長賴瑞隆表示,如今趙星遭到移民署「禁足」,市政府予以尊重。 依移民署統計,自去年5月至今年5月間,因擅自變更行程、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活動,被處分不予許可案件有22件。 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長李臨鳳表示,依「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第16條規定,從事商務訪問、商務考察、商務會議、演講、參加商展及參觀商展者,由主管機關依活動行程予以增加5天在台停留期間。可是「商務停留不等於自由行」。 李臨鳳認為,兩岸人民交流往來,仍應遵守誠信原則和法律規範,趙星今年5月出版專書中,詳述訪台經過,經比對發現,與去年來台時申報送件的行程不符,違法事證明確,移民署權衡後,裁處1年不得入境。 http://news.chinatimes.com/mainland/11050506/112011060800180.html ++++++++++++++++++++++++++++++++++++++++++++++++++++++++++++++++
趙星:遊台為圓夢 對違規感抱歉
被移民署認定「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活動」,遭限制1年內不得再入境台灣的大陸作家趙星,昨天接受本報記者電話專訪時表示,來台灣一直是她對於實現父親臨終遺願的夢想,對以商務簽證來台表示抱歉,會「接受並願意遵守移民署的決定。」 原本趙星計畫今年年假用完後,明年可到花東和清境農場等地走走,如今被限制入境,讓她必需重新規畫,訪談對話中,趙星語氣透露出些許沮喪。 17歲那年,趙星家附近的夜市場給拆了,當時她因為沒地方逛,就因為心中1個微薄的因子,在網路上看到「士林夜市」4個字後,成了她追逐的夢想;即使父親臨終前,仍然和她說:「貓貓(趙星小名),一定要保護自己的夢想」。 就這樣,趙星去年抱著實現夢想的心情和想法,要求旅行社替她以商務名義辦妥來台手續,在11天的旅途中,從台灣南逛到台灣北,當她將所見所聞放在網路上,引發300萬人次點閱;台灣的「天下文化」,也為她出版《從北京到台灣,這麼近,那麼遠》的背包客故事。 http://news.chinatimes.com/mainland/11050506/112011060800181.html 有關大陸配偶前親生子女定居案本人要求: 1長期居留申請案取消數額限制,其定居身分之認定,以來台6年為準既可申請(無數額限制),子女年齡之認定,以申請時為準。 2配額(一年36名額),應該分開計算,取消領有身分證4年後才可申請配額並調高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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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