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講的都是真實發生在大陸地區、台灣地區、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官方、人民、你、我、他、周遭所發生的人事地物 。
其實大陸配偶台灣媳婦並不是在批判大陸政府、台灣政府,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真正用意,是為了後進人士往後辦證的方便性、公平性、效率性 。
大陸辦證瓶頸大觀九
本文源自大陸配偶家庭論壇 garyhg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43233&page=4
今年3月中旬,我與我老婆回山西陽泉市辦無犯罪證明時有遇到困難.
1.)發生的時間、事件大略經過。
派出所警員不肯在證明上寫 "在大陸居住期間未受刑事處分"字樣,說他只管陽泉管不到全中國(但實際他們已經有用電腦查詢過沒有犯罪紀錄),而公證處的人也說派出所警員不寫,他們也不能寫在證書上(後來有跟省公證處上級聯繫,也是指示員警寫怎樣就開怎樣),期間有請當地陽泉市台辦人員幫忙,最後公證處及派出所還是不肯開立,最後只有開立"XXX在山西省陽泉市居住期間未受刑事處分".
回台後詢問移民署,回答沒寫"在大陸或在中國"就沒法辦依親.
2.)事件所在的省份縣市(例如 : 廣東省廣州市)。
山西省陽泉市
3.)困難點最後解決沒
三月底有寫陳情書給海基會,到現在依然沒有消息,老婆已經在團聚階段快4年了,依然無法辦理依親.
政府不准收養大陸地區12歲以下子女,辦理來臺?
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http://blog.udn.com/NO12
https://city.udn.com/7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