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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郎娶陸妻 收養台灣子女首例
2009/01/02 05:47:43瀏覽671|回應0|推薦0
台郎娶陸妻 收養台灣子女首例 - 2008-12-28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張弘昌、蔡佳妤/台中報導】 2008.12.28 02:47 am

台中縣何姓縣民娶大陸妻,因妻子未能生育,夫婦決定收養九個月大的台灣女嬰,大陸地區以台灣非「內地」拒發收養證,台中地院法官簡賢坤認為這樣對收養人及孩子都不人道,且扼殺人權,裁定准予何錦昌夫婦收養女嬰。

這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實施16年以來,台灣郎娶大陸妻,收養台灣兒女,台中地院首件裁定准予收養的案例;該院由六名家事庭法官開會表決,5人同意,1人未表示意見,12月8日准予何姓夫婦收養呂姓女嬰。另大里市民林家增娶大陸妻周美芬,收養彭姓男童兩年,至今尚未入籍,也無健保,法官也裁定准予收養。

台中地院法官簡賢坤認為,大陸地區收養法規定,大陸人民在台灣收養台灣人民,並不適用「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必須先向大陸地區完成收養成立手續,始能向台灣地區法院聲請收養認可」,顯然不適當。

兩岸地區就收養各有不同規定,雙方存有不能同時成立時,應參酌最高法院所解釋「係指司法承認而言,並非指國際法上或政治上承認」,意即司法承認,而非政治承認。

法官查出何姓夫婦品性端正,結婚6年,一直沒有小孩。他們向海基會詢問、辦理相關證件,卻遲遲等不到核可。

何太太說,當看到電視報導有棄嬰時,就更生氣,「被丟棄的小孩這麼多,難得我們這麼有心想領養,卻沒有辦法。」後來律師建議他們寫信給法官,她當庭提筆寫了兩行,就忍不住落淚。她在信裡說:「我們這麼喜愛孩子,小孩也養了好幾個月、很有感情了,想請求法官法外開恩……」才感動了法官。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46627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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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不准收養大陸地區12歲以下子女,辦理來臺?
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http://blog.udn.com/NO12
https://city.udn.com/7858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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