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愛因斯坦理論證明有鬼?
前兩天發生這樣的事。
我因為感冒沒好,拿伏冒傷風熱飲當日常飲料,每天要喝好幾包,起床後一定先喝一杯(我都兩包一起泡五百cc)。這天泡好了,就拿了本書坐在書桌前一邊看書一邊等它稍涼再喝。
我書桌上有電腦,這杯熱飲就放在鍵盤前方。我坐著看書,忽然,杯子當頭傾倒下來,整杯熱飲漫了滿桌,我身上,書上,電腦鍵盤上,全部都是。立即抓了桌旁的面 紙去阻斷飲料的漫滲之勢,好在沒讓它沾到電腦。之後,我所做的就是大聲慘叫,因為這天假日,小孩子都在家,我大兒子於是立時應聲而出,幫我收拾善後。
兒 子一邊抹桌子擦地板一邊說:「前天才剛剛把客廳整理完,我早就想大概輪到你這裏了。」因為前天我端了杯水橫過客廳,忽然水杯就掉下來,在地上砸得粉碎。我 手腕特別沒力,老是搞這種飛機。幸好又是放假日,因此兒子就將家具大挪移一番,把那些沾塵的角落全數給清理得白帕帕,亮晶晶,務必讓一小滴玻璃碎片也不 留。因為老媽我年高德劭,出一點閃失,全家都不得安身。
我有時真也不知道自己是潛意識故意,還是真的不小心,因為我好像都是在兒子在家的時候才會出事。而且非常規律,基本上一禮拜「只」出一次。
我時常發生大小事故,通常都是傷害我身旁的東西,呃,或人,我自己的問題倒很少。而每次狀況發生,都是兒子來處理。兒子跟我生活實在是很辛苦。我時常覺得唯一報答他的方式就是千萬別活太長。不過兒子對我的「心意」不大認同就是了。
要說的其實是:真的真的真的真的……那杯水是自己倒下來的,我一根指頭也沒碰到它,我坐在書桌前看書,文風不動,除非就是翻書頁的時候推擠了空氣,所以……說實話,這推論連我自己也不相信哇。
我身邊時常發生這種異常之事,例如物件自動移位,東西找不到,但是後來又突然出現在剛剛才找過的地方。例如在冰箱冷凍庫裏發現眼鏡,在浴室肥皂盒裏發現隨身 碟,在衣架上發現麵包,在百科全書裏找到蘋果。究竟哪些是我無意識行為,哪些是超現實力量,已經無法分辨,兒子只是一律安之若素,見怪不怪,並且似乎也認 同了我周邊的磁場是與眾不同的。
最近看巴涅特的《相對論入門》,看到了這段話:
兩千三百年前,希臘哲學家德謨克理特斯說:
「不但一切的顏色,連甘與苦,冷與暖,這些東西只存在於觀念中,事實上並不存在;真正存在著的是不變的微粒、原子,以及它們在空間中的運動。」
所以,「哲學家和科學家逐漸獲得了一個驚人的結論:因為每樣客觀物體只是它的各種性質的總和,又因為這些性質只存於人的意念中,所以質與能,原子與星球合成的整個客觀宇宙,除了把它當成一個意識的結構,當成用人類的感覺形成的習用符號來表示的大結構以外,並不存在。
「而 愛因斯坦把這觀念推向了極致。他說連空間和時間也只是直覺的兩種形式,和我們對顏色,形狀和大小的概念一樣,同是不能離意識而存在。空間,除了藉我們所發 覺的客觀事物的秩序或排列來認識它之外,並無客觀的實在;時間,除了我們藉事情發生的先後次序來量度它之外,沒有獨立的存在。」
我看這段話,覺得是賽斯所說「你創造你的實相」的「科學版」。「你創造你的實相」,在新時代裏是信念,但在科學界,似乎是實證。
因之,我身邊總是出現這一類怪事,大約也沒有什麼不科學的,大概只是我骨子裏可能是相當搞怪的靈魂吧。
我 曾經眼睜睜看過一個人「穿過」玻璃。不是變魔術。跟你發誓,真的真的。我以前在仁愛路開一家咖啡店,那時候不流行電動門。許多店面都是整扇的玻璃大門。我 這店也是,因為門很沈重,為方便客人進出,開店之後,多半就直接把門打開用楔子固定,正好橫在人行道上擋路。那天,有個人急急忙忙走過來。
這事我一輩子難忘。不騙你,我親眼看見。他就這樣,直通通穿過了那扇玻璃門。好像那只是空氣。
穿過之後,大約也覺得有點異常,他停下來,一臉疑惑,轉身向後望。那時他已經又走了三、四步。我在店堂裏活生生看見;那扇門,原本他穿過的時候,毫無異樣的,完整的大片玻璃,這時嘩啦一下碎裂,玻璃落了滿地。
這是我眼睜睜看到的事。這扇門後來花了我八千塊重裝,那個人毫髮無損,並且機靈地很快溜走了。
我其實見過的「異象」還不只這一件。女兒還小的時候,總是撞倒東西。她是射手座。美國占星師琳達古德曼形容射手座是「站在一片紙上都會摔下來」。
射手座總是摔跤是出了名的。女兒直到現在身上還會莫名青紫,完全不知道是何時何地撞傷的。
她年紀小時,帶她去飯店吃自助餐,我們去的時候還早,沒什麼客人。鋪了白桌巾的餐桌排成四行,上面放著水杯和摺好的餐巾。女兒從第二列的通道跑過去,然後第四排的桌上,水杯就翻倒了。
我以前寫過我女兒有隔空打翻水杯的超能力,其實是實情。大約小孩子氣場純,能量又旺,跑過去的時候帶動了氣流吧。
我念初中時騎腳踏車上學,那年代女孩子們喜歡並肩騎車,一邊聊天說話。我同學跟我說話時一輛小吉普車撞上了她,她摔下地來,之後吉普車駛過。
我只說我看到的景象。我看到她躺在地上,人翻倒,腦背整個凹陷,然後,簡直就跟現在鬼片裏演的差不多。就好像有人吹氣,她腦袋逐漸鼓脹,恢復了原狀。之後她爬起來。
這個人跟我又同學了兩年,毫無異狀。後來她移民到美國去。到現在沒聽說她過世的消息,想必還是活得好好的。
這些事都是我親眼所見。太怪異,所以難忘。而我自己也親身經歷過一些事。到現在只覺得匪夷所思。
我有段時間住的地方是樓中樓,格局很特別,房間是「夾層」型。我的廚房算開放空間,高度大約三公尺,一公尺高處有上下兩段樓梯,分別通往地下室和上面的客廳。而廚房頂上那塊天花板其實就是主臥房的地板。
我在廚房準備做飯,一扭開瓦斯爐,忽然轟地一聲大爆炸。
邏輯來推,可能是瓦斯漏氣,在廚房蓄得差不多了,我過去點火,正好引爆。總之,轟然一響。當時有朋友正在客廳看報紙,聽見聲音,馬上衝下樓梯要來救我。他的形容,當時是一團火球,帶著熱氣往客廳擴散過去,他連忙後退。不一會,火球倏地又自動消退了。
這時他衝下廚房來,看到我站在爐台前,什麼事也沒有。連根頭髮也沒燒到。但是我腳底下,磁磚炸碎了。頭頂上,廚房的天花板也炸開了。
這事我總想一定有合理解釋,不過目前聽到的,什麼颱風眼理論,因為廚房是開放空間所以……叭啦叭啦,聽上去總覺得並不是那麼回事。到底是怎樣,我說實話,我不知道。
我還曾經出過車禍。這件事更為玄奇。我有時不大能肯定這真的是事實,不過,也同樣的,沒法解釋。
事情發生在碧潭橋頭,就是天闊社區那一帶。這裏是十字路口,從安坑出來往台北方向,要向左拐個大彎。這地方很險,因為對面,從新店方向來的車要去台北的話,要右轉。不注意的話,很容易交叉撞上。
我當時騎摩托車。大左轉之後,必須上慢車道的機車專用道。而對面來的汽車,是要上快車道的。那天我趕時間,馬力開得十足,見綠燈亮了,就直直衝過去,到了對面,才發現正有一部轎車開過來。
這部車正對我的是側身,車裏坐兩個人,開車的是個男的。我跟他距離近到我自己的前車輪跟他的車身大概只差幾公分吧。那剎那我只有一個念頭:「該死,要死在這裏了。」可是我還是拉了煞車。車停之後,我發現自己停在路邊,我背後有人喊我:「你沒事吧。」
我轉身一看,那部車停在我背後,與我的車成直角。車裏乘客座位上,一個女人探出頭來。
在我的知覺中,那一剎那,在我覺得自己即將撞上那輛車之前,我眼前一黑。而隨即又看得見了。
我認為是我眼前一黑的那剎那,我「穿過」了那輛車。
這件事我事後描述,很多人的推論是,我正好拉煞車,對方也正好拉煞車。
可是這樣,無論如何,我不可能剛好跟他是直角的位置吧。
當時很清楚地覺得自己是「穿過」去的。後來認識了一個朋友是通靈人。他是有第三眼的,到十八歲才讓一位西藏喇嘛幫他封住。在那之前,照他的說法:「不勝其擾。」他是看過許多古怪的,因此聽到我的敘述,不講什麼道理,只是點點頭說:「我媽也是這樣。」
他老媽比我更猛,當時開的是BMW。地點是高速公路。在相撞的剎那,她的車直接移位到了對面車道去。
我因為有這些奇妙經驗,因此對於靈異或是超現實事體,總覺得那是真的。所有這些事我都相信。我相信平行世界,相信蝴蝶效應,相信時間流,相信預知,相信容格的共時性,相信附身,相信徵兆,相信超能力。
我覺得這些事都是真的,而且一定存在。只是我們未必看見,看見了未必理解。反推回心靈層面。我於是相信,就算是活在此時此地,我們身邊的,出門會碰見的,會 在部落格上結識的,會在電影電視上觀其色相,會在廣播CD裏聞其音聲的,這些我們以為是與我們活在同樣世界裏的其他人,其實他們所存在的世界,與我們並不相同。
這句話不是形容詞,其實就是結結實實的真相。賽斯說:「你創造你的實相。」我們創造了我們想像,且執意認定其為真實的世界,並且攜帶著它在人生中行走。我們要自己的世界悲慘,它便悲慘;要自己的世界明亮,它便美麗燦爛。
我是在五十六歲之後,才實際地開始信仰這件事。我只能說,我自己的周圍環境便因此而改變。當然不是說我從此就凡事順利,心想事成,財源滾滾或飛黃騰達,只是到處都碰到好人是真的。我總是發現陌生人特別關顧我,總有人會莫名其妙地來幫忙和伸出援手。任何事。任何時候。有時不免會覺得,五十六歲之後,我好像頭頂上忽然有了保護傘,事事都逢凶化吉。
由於自己親身體會了這種幸運,因此有點迷信似地,很謹慎地提防自己不要有負面心念。無論遇到了怎樣的事,怎樣的人,都先認定他不是惡意。只要認同其人所作所為,不是有意來傷害我,便很容易原諒,甚或接受他對我所做的。
現在這件事對我很容易了,因為不斷的體驗到自己的世界因為心念轉變而改變的事實。但是過去,也曾經無法相信,計較著所有的雞毛蒜皮,半懷疑地一邊「假裝」相信,一邊等待世界來向我證明。
在我懷疑的時候,世界還我以不確定;在我相信之後,這世界也就變得可以信任了。
我知道這不容易。但是我自己確實是個證明。我經歷了善意會帶來善意,正面心念會帶來正向的回應。活了一輩子,我現在最圓滿,最快樂。
《一的法則》裏說:「每一個人的經驗都可以用來服務他人,與啟發他人的成長。」我近年來對於自己身上的任何事,無論美事醜事好事壞事都覺得可以坦然與人分享,便是基於這個信念。
我非常喜歡這句話。覺得其中有絕大的悲憫。所謂的「美好偉大人生」,固然可以做其他人的標竿,但是非常卑微晦暗痛苦到無法自拔的人生,事實上也在這句話裏有 了位置,不管你明不明白,你的所有負擔與苦痛都是有意義的,因為會被看見,若有人因此而得到啟發,你所承受的就不會全無意義。
某方面來說,的確,我們面對的任何痛苦,並不單純是我們自己的。在承擔的時候,在忍受的時候,不論你是不是知道,整個世界其實與我們一起背負,並且注視你要用哪一種方式完成自己。(袁瓊瓊/講義第98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