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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0 08:52:38瀏覽3226|回應0|推薦3 | |
國內十幾萬兼差族未來趕赴兼差途中出意外,也能獲得勞保職災給付!勞委會研擬放寬職災認定準則,兼差族往返兩個工作地點途中,若發生交通事故,可領取多項職災給付與補助,若不幸身故,較原來只可領一般事故死亡給付,最多可多領一百三十多萬元,放寬案最快下半年上路。但勞團批評,很多僱主都違法未幫勞工投保勞保,放寬規定只是「看得到吃不到」。 涵蓋約八百八十萬名勞工的勞工保險,目前給付可分普通事故(即一般事故)與職災給付兩類,勞工是否可領較高勞保職災給付,由勞保局根據「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認定,以職災死亡為例,認定為職災最多可多領一百三十多萬元。 職業病認定也放寬 依目前審查準則規定,勞工需在往返居住地和工作場所途中發生事故才能獲得職災給付,但十多萬名兼差族從甲公司到乙公司途中發生事故則無此保障。 勞委會擬修改「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除放寬兼差族職災認定標準,也將日間部學生職災補償明文化,並放寬所有勞工在公差或上班途中的職業病認定標準,未來經行政院核定後,最快今年下半年上路。 以投保薪資四萬三千九百元的上班族為例,原本下班未直接回家,而到另一家公司兼差,途中發生車禍導致重度身障,只能以勞保一般殘障給付標準發給四十個月薪資,即一百七十五萬六千元。修改規定後,這項車禍可視為職災,可領兩百六十三萬四千元,多領八十七萬八千元。 勞委會官員表示,除了勞保職災給付外,《勞基法》另有規定僱主需負職災補償責任,但是勞委會這次修改的標準效力只及於勞保部分,勞工領取勞保職災給付後,是否能向僱主請求職災補償須個案認定,至於勞工在兩個工作地點途中發生的職災事故應向哪一方僱主爭取職災補償,勞委會表示並無規定,向哪一方僱主提出均可。 引自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IssueID=20090420&art_id=31561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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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