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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6 09:43:33瀏覽669|回應0|推薦2 | |
教育部規畫,將修訂就學貸款辦法增列「生活費」,不限資格,未來高中職、大專學生均可申請每月六千元的「生活費」貸款,一學期最多可借三萬元。 目前政府僅開辦就學貸款,申請者必須是家庭年收入一百廿萬元以下;如超過一百廿萬,需家中有二人讀高中以上學校才能申請。 根據教育部的新規畫,最快今年九月可開辦的「生活費」貸款,不限條件,學生開學時向銀行申請,一次可申請一學期的生活費共三萬元;等畢業後、或退伍後一年,開始還款。如開始還款時,月薪低於二萬五千元,可申請展延,共可展延三次、每次一年,共延三年再開始還款。 這項新規畫如果實施,若讀私立大學,每學期貸五萬元學費,四年共貸四十萬元,未來每月要還四千四百多元,連還八年才還得完;如果每月再多借六千元生活費,四年下來多借廿四萬元,未來每月就要多還二千六百多元。 教部官員提醒學生,用多少、借多少,每月六千元生活費貸款是上限,也可只借三、四千元,免得畢業後還不起。 教育部去年底召開大學校長會議時,許多大學校長就建議,就學貸款除了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等七項目,還應增列生活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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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