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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0 09:12:17瀏覽1540|回應0|推薦2 | |
兩岸應否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ECA),各界意見不同。總統馬英九表示,這是他競選時的政見,他當選之後當然要實現,至於內容以及用什麼方式來簽,大家可以表示意見。 馬總統接受英文台北時報專訪,專訪部分內容今天刊出。針對兩岸是否應簽訂CECA,馬總統做上述表示。 他也強調,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牽涉法律變更的,必須經過條例第5條程序(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CECA是全面性的經濟合作,必須在兩岸有了協議後送到立法院。 馬總統表示,他競選時強調的不開放大陸勞工、不開放大陸農產品、不開放大陸學生到台灣考證照,這點並沒有改,但是這個不改變,不會影響到台灣和大陸經濟方面的正常化。 他說,日前有石化業者陳情,大陸和東協很快就要實現「東協加一」的協定,其中最重要的是關稅減免。也就是說未來東協國家的產品進入大陸時,可以享受低關稅或零關稅待遇,而台灣產品卻可能遭課關稅,陷入比較不利的局面。 馬總統指出,其實政府早已聽到業者的聲音,但不是只為某些行業,將來簽訂綜合性的經濟合作協議,一定要考慮到國內產業的利益,該保護的保護,該開放的開放,政府會非常審慎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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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