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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 09:51:59瀏覽1510|回應0|推薦0 | |
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宣布,從今年三月三日起,台灣民眾以旅遊、探親、求學或洽商理由赴英停留半年內,可享免簽證入境待遇,也不用留下指紋資料。但若預計停留時間超過半年,還是要申請簽證。 辦事處代表康博偉(David Campbell)指出,半年免簽證的新措施,有助台英雙邊交流,「對台灣和英國人民都有利」。他提醒台灣民眾,即使符合免簽證資格,入境英國時仍須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包括來回機票、財力證明、企業或贊助單位的信函、學校信函等,供英國移民署官員查驗。 外交部表示歡迎及感謝。外交部次長林永樂說,英國是第一個給台灣免簽優惠的西方大國,極具指標意義,對台灣爭取其他國家免簽創造有利條件。 英國內政部針對簽證待遇進行全球檢討,台灣屬「低風險國家」,成為此次唯一新增免簽證訪英的國家。而玻利維亞、賴索托、南非、史瓦濟蘭及委內瑞拉等五國的國民,未來訪英不再享有免簽證優惠。 去年台灣赴英旅客約四萬多人,半年免簽預估可幫台灣民眾省下新台幣一億至三億元簽證費。 外交部領務局長羅由中指出,我國一九九三年已開放英國民眾來台卅天免簽,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外交部近期會考慮擴大對英國免簽的效期與範圍。 目前有三十一國提供我國免簽證優惠,有二十七國提供我落地簽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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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