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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海外民間資金匯回】 須提供足夠誘因
2008/10/15 08:50:36瀏覽598|回應0|推薦2

副總統蕭萬長肯定調降遺贈稅率,他表示,吸引海外民間資金匯回國內,對解決當前資金流動性的問題是一大幫助,也可協助政府取得推動重大產業所需的資金,但政府必須提供足夠誘因,他以國際著名的免稅或低稅國家為例,他們的遺贈稅都是零,因此很多台灣資金就留在海外不願回國。

蕭萬長強調,台灣面對的是一個高度競爭的環境,當然不能讓資金持續外流。

行政院高層具表示,調降遺贈稅率,他不敢保證資金會回流,但至少可止血。他指出,根據央行統計,一九九七年至二○○七年台灣資金外移從事證券投資達二二七九.九億美元,約新台幣七.四兆元,其中,光是去年一年外移四百五十億美元最多。

這位官員說,「你不怕國內資金以此速度持續流失嗎?」「誰管理那個錢,是最重要課題。」行政院官員指出,重點是國內要成立財富中心,而不是資金是否流到國內,若是透過國內財富管理中心,發行境外基金沒有問題。

行政院官員強調,錢回來了,不一定要買國內金融商品,也可買台灣投資海外的金融商品,但關鍵是透過台灣財富管理中心,像新加坡一樣,為當地民眾負責全球理財佈局。

經建會認為,目前國內資金外流嚴重問題,提高稅制競爭力有其必要,遺產稅降為一○%,才能提供足夠租稅誘因,讓資金回流,也可留住想要外移的資金。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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