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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外幣存款 全額保障
2008/10/08 09:06:17瀏覽1206|回應0|推薦2

行政院長劉兆玄宣示所有銀行存款都由政府保障後,金管會表示,從現在開始,所有銀行的各種存款,不論新台幣還是外幣,不論支票、活期、定期還是定存單,通通百分百保障,實施多久今天會再對外宣布。

不願具名的資深存款保險專家表示,這項政策的防護程度「世界第一」,在其幾十年存保公職生涯中,印象所及,除了日本曾在一九九一年到二○○二年實施RTC(金融重建基金)期間,有針對外幣給予保障,其餘主要國家迄今還沒聽說過有針對「外幣」做存款保障的。

金管會發佈新聞稿指出,參考美國政府把存款保險保障額度從十萬美元提高到廿五萬美元後,明年底前,我國存款保額從目前一百五十萬元提高到三百萬元

因為引用的法條是《存款保險條例》第十二條,代表保障的存款標的為「新台幣」存款,且僅限:支票、活期、定期、金融機構轉存款等五項。

全額保障」的實施期間,不會比三百萬元「限額保障」的實施期間還長。三百萬元存款保障措施,係金管會、財政部、央行三部會前天各自舉行內部會議所獲得的共識,調高存款限額保障屬於「三部會決策層級」,「不須」報經行政院核定。

金管會主委陳樹等人把三百萬元決議向副院長、院長報告後,「院長請我們再思考一下,最近金融情勢嚴峻,能否找到更好的維護方法跟配套措施。」

存保基金目前向銀行借款五百多億,寅吃卯糧處於負債狀態,台外幣無上限理賠,財源哪來?存保目前每年保費收入四十五億元,民國一百年後,每年來自金融營業稅的收入約一百八十億到兩百億,萬一資金不足,可以跟銀行融資,也可以跟央行融資。

目前並沒有發生系統性危機,沒金融機構倒閉、存保須理賠的情況發生,強調這是預防措施。

存保條例廿八條係針對「有嚴重危及信用秩序及金融安定之虞者」所採行的「個案處理」機制,為何把例外當通則?係為安定大家的信心,如有金融機構被接管,政府就會啟動這項機制。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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