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廖了以表示,台灣目前家戶年所得低於新台幣三十萬元的「近貧」家庭,約有四十五萬戶,為恢復因物價波動導致的低購買力,內政部將調整年度預算科目,運用一百三十億元到一百三十五億元,分每月每戶三千元到六千元四級距補助近貧家庭,最長達半年之久。
廖了以表示,方案設排富條款,初步構想是擁有自用住宅的近貧家庭,在台北市、高雄市及台灣省分設三種不同房屋價值上限,只要超過上限,即使每月每戶所得在二萬五千元以下,仍無法領取補助。
行政院長劉兆玄下鄉到花蓮時,在火車上說明這項「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所需經費約一百三十億元預算,將在不增加預算規模情況下,透過調整九十七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部分科目支應,在下會期立法院開議後送審查。只要立法院審查通過,將追溯自九月一日施行。同行的廖了以受訪表示,比較低收入戶家庭,近貧家庭並沒有補助,在物價上漲的情況下,生活過得比低收入戶還苦。
他說,補助近貧家庭分為四個級距,從最低的每月每戶收入僅符合最低工資每月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到每月每戶二萬五千元間,分別補助六千元、五千元、四千元、三千元。估計需運用預算約為一百三十億元到一百三十五億元,他對財源有充足信心。
廖了以表示,補助措施為一次性,從九月一日開始補助近貧家庭到明年二月底,「剛好涵蓋農曆春節」;他回應指出,不希望一次性補助方案還有下一次,否則就代表台灣經濟在半年後仍未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