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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5 09:55:51瀏覽494|回應0|推薦2 | |
因應七月一日起電價平均調漲百分之十二點六,行政院今天同步推動「電費折扣獎勵節能措施」,住宅用戶及國中小學校每兩個月平均日用電量低於去年同期,可享有電費折扣優惠,分百分之五以下,百分之五到十及百分之十以上三段制獎勵,該期電費各給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六不等折扣。 行政院新聞局長史亞平表示,因應電價調漲,政院推出具有節能誘因的電價調整措施,首先,表燈(含住家及小商店)用電每月超過三百三十度部分及產業尖峰用電,負擔較高的分攤成本。 第二,行政院將推動「電費折扣獎勵節能措施」,住宅用戶及國中小學校每兩個月平均日用電量低於去年同期,便可享有電費折扣優惠。折扣優惠採三段制,用電比去年同期低百分之五以下、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以及百分之十以上,該期電費各給百分之二、百分之四及百分之六的折扣。 第三,對產業界的節能作法,加強推動能源效率管理;全面提升各類用電器具能源效率,提升各類用電器具能源效率於2011年提高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七十,2015年再進一步提高標準,並推廣高效率產品;推廣各類傳統照明燈具汰換為省能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九十的高效率產品。 第四,擴大辦理社會大眾節約能源宣導,推動節約能源從「一」做起運動,冷氣調高攝氏一度、換一盞燈、少搭一層電梯、少開一天車等訴求,改變民眾生活習慣,達到一人一天減少一公斤碳足跡的目標。 將結合台電公司,透過電費單深入一千萬家戶,提供各類節約用油用電手法;夏月透過多元管道,全面加強民生節約用電與用油的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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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