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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鵬程里里長選舉」 爭議票 中選會:決定權在法院
2011/04/13 16:11:00瀏覽1637|回應1|推薦1


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00年4月12日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



去年台北市松山區鵬程里里長選舉結果當選、落選票數僅有一票之差,雙方提訟法院開箱驗票後,因為中選會鑑定八張爭議票,讓選舉結果可能面臨翻盤,國民黨北市立委費鴻泰蔣孝嚴昨召開記者會質疑中選會對爭議票的認定違背常理,讓原本無效票也變成有效票。

  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回應,依法只要能夠辨別圈選對象,就屬有效票,中選會完全依法認定,況且法院有權決定接不接受中選會的認定結果。

  根據中選會行文台北地方法院的八張爭議選票鑑定結果,其中有二張鑑定為國民黨候選人劉楊蓮貞得票,五張為無黨籍候選人許顏建得票,一張為無效票,這八張 爭議票都是圈印蓋在兩位候選人圈欄位中間,中選會認定只要有部分圈印蓋在其中一位候選人欄格的格線上,就視同有效票,如果圈印同時出現在兩個候選人欄格線
上,就算無效票。

  費、蔣兩人昨陪同當初以一票險勝的劉楊蓮貞質疑,中選會自扮上帝,在於法無據,也無圖例情況下,僅憑主觀揣測,認定 蓋在圈選區以外的「廢票」,圈圈靠近誰,就是誰的票,這種鑑定結果完全顛覆先前教育選務人員無效票認定的標準,更直接推翻選監人員經過公開開票、民眾一致
認定的結果,要求中選會相關官員應該離職。

  費鴻泰指出,選務人員是依中選會所頒布的「公職人員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做為參考依據,八張爭議票顯然面臨圖例根本沒列的狀況,中選會卻認定有效、無效。

   鄧天祐解釋,根據選罷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規定,如果能夠辨別圈選對象,就應屬有效票,以往選票候選人圈選欄格間距是○.五公分,最近特別放寬為一 公分,就是為了方便區隔,如果圈印有蓋在某一位候選人的欄格線上,就算有效票。況且中選會的認定,法院可以不同意,決定權在法院。



2011-03-30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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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osop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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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9 09:33
 
2012大選在即,注意民心向背。
柏拉圖《共和國》篇中有人提出:
正義乃強者的利益。
誠然!!!
貪污,一涉及高官,他們就有辦法以政治﹝或鬥爭﹞的方式,脫罪或除罪化。
難怪歷代下層農、工百姓鬧革命,要推翻上層既得利益者。
爛!
這個帳,人民恐會算在馬英九頭上!!
........................................................
特別費受罰者 余文最後一人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林新輝/台北報導】
2011.04.19
 
喧騰五年的首長特別費爭議可望解套!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會計法」增訂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草案,首長特別費「歷史共業」可望除罪化,朝野黨團同意盡速完成立法,最快本月廿九日立法院會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