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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消失 藍委:不可原諒
2011/03/31 14:59:35瀏覽983|回應2|推薦5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民進黨政府執政期間隱匿大批公文是要湮滅不法證據。左一為蔣孝嚴委員(自由時報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陳偉婷/台北報導】

   總統府發現民進黨執政時期逾3萬件公文不知去向。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趙麗雲天說,此事匪夷所思,不可原諒,應追查到底。

   總統府29日表示,清查民進黨執政時期的總統府高階首長辦公室,3萬8924件收文,歸檔率僅6.76%,總統馬英九震怒,認為須依法究辦,全案已移送監察院調查;監察院說,已收到相關來函,目前正由業務單位依相關辦法處理中。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趙麗雲在會中表示,此事匪夷所思,絕對不可原諒。這些公文為什麼會隱匿,公文收發流程不正常,基於國家檔案制度建立,是否損及大眾利益和國家福祉,一定要嚴辦,追查到底。

   國民黨立法委員蔣孝嚴說,看到此事「差點沒昏倒」,感到萬分錯愕。民進黨執政8年內有數萬件遺失公文,有些公文去向不明可能動搖國本,總統府應對此重大疏失採取必要步驟,也要以此為鑑。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表示,2007年12月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總統府預算時,總統府採購57台碎紙機,1台編列新台幣4萬6000多元預算,新舊碎紙機合計123台,總統府編制359人,等於3個人就使用1台特殊功能碎紙機,合理懷疑早有銷毀公文預謀。

   他說,對於此案的行政疏失,籲請移送監察院糾彈;違法部分請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儘速啟動調查程序。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副局長林秋燕在會中表示,檔案法13條、第24條規定,公務員於職務移交或離職時,應將職務上掌管的檔案連同辦理移交,並應保持完整,不得隱匿、銷毀或藉故遺失;如有違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

    她說,此個案內容尚不了解,公文未歸檔原因很多,由檢察單位確認中間環節,需個案釐清才能了解責任歸屬。

2011-03-30/中央社】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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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osop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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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連任之路,岌岌可危矣。
2011/04/19 11:32
本案若通過,蔡英文陣營若訴諸中、下層人民:
這是馬英九領導的國會多數通過本案,馬政府是“刑不上大夫”的政權,是“維護上層利益”的政權。
馬英九連任之路,岌岌可危矣。
為贏得政權,反對黨一定使出: 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
即:領18趴,照罵18趴。

philosopher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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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緩
2011/04/19 09:36
2012大選在即,注意民心向背。
柏拉圖《共和國》篇中有人提出:
正義乃強者的利益。
誠然!!!
貪污,一涉及高官,他們就有辦法以政治﹝或鬥爭﹞的方式,脫罪或除罪化。
難怪歷代下層農、工百姓鬧革命,要推翻上層既得利益者。
爛!
這個帳,人民恐會算在馬英九頭上!!
........................................................
特別費受罰者 余文最後一人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林新輝/台北報導】
2011.04.19
 
喧騰五年的首長特別費爭議可望解套!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會計法」增訂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草案,首長特別費「歷史共業」可望除罪化,朝野黨團同意盡速完成立法,最快本月廿九日立法院會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