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義美,為何不讓消費者知道吃了什麼?
作者:張勝源(餐廳老闆) 日前一則新聞引起義美食品總經理高志明的不滿,在個人臉書上及義美官網上公開發文批判。究竟是什麼新聞讓號稱是台灣良心的義美,有如此大的反應呢?原來是針對衛福部食藥署想把市售的「化學醬油」與「天然釀造醬油」在名稱上做區隔,將天然釀造的醬油就稱為「醬油」,以化學方式製成的考慮更名為「胺基酸液」,目的要讓消費者了解不同食品的原料、製程與品質的差異,也就是落實食品「正名」,意味著「消費者知的權利」能夠更進一步。 令人意外地,義美居然表達反對。義美總經理高志明於聲明中表示,認為只須要求廠商把成分「標示清楚」就好,根本不需要政府強迫廠商改名。但問題就在「標示清楚」是要多清楚? 許多食品成分表上一堆化學名稱,又是XX添加劑,又是XX乳化劑的,一般人哪知道是什麼,甚至經常看到一些在包裝上標榜著「古法」或是「純手工」的食品,其成分表中還是有一些我們看不懂的成分名稱,而這樣卻是符合成分「標示清楚」的規範。這樣的「標示清楚」程度,真的能讓消費者清楚嗎? 一九六三國際消費者組織聯盟(IOCU)就「消費者知的權利」定義為「消費者對可作為消費選擇參考的資訊,有被告知事實真相的權利。」簡單說,就是消費者可以很清楚的知道自己買的是什麼樣的東西,生產者除了必須據實以告外,還需要用一般消費大眾能清楚了解的用語才是。現在市面上許多食品外包裝的成份內容,充其量只是把成份名稱寫清楚而已,不管消費者是不是真的清楚。所以,將商品「正名」以符合其本質,是很重要的。 義美另一個反對醬油正名的理由是,既使政府強迫把醬油「正名」,民間私下並不理會官方規定,仍照用傳統習慣用語。以先前的「米粉」與「炊粉」為例,不論是在商業往來還是民間溝通上,大家還是習慣用「米粉」這個傳統用語來稱呼米粉跟炊粉。政府強迫「正名」的作為,只是損耗政府的威信而已,沒有實質效用。 這其實是個是是而非的理由。許多消費者因為衛福部規定了只有100%米製才能稱「米粉」,其餘只能依米含量標示「調合米粉」或「炊粉」後,才了解到其中的分別。到市場上進一步發現,以前都是標示「米粉」的,怎麼全改成標示為「炊粉」了,這才恍然大悟,原來以前以為的「米粉」,很多根本沒有米的成份,長久以來吃到的,竟然都是不含米的「炊粉」或「調合米粉」。或許在商場上或民間溝通上,有一部份人仍習慣以「米粉」這個傳統用語來統稱,但在規定「正名」後,從包裝上就可以讓人立即可以分辨其中差異,消費者可以基於自己的需求做選擇,較不會造成錯誤的認知,這難道不是「消費者知的權利」的進步嗎? 義美反對政府主導商品「正名」有個理由,真是令人啼笑皆非,認為廠商勢必要捨棄舊包材,重印包材,如此將會造成廠商成本增加,造成損失。試問,究竟是消費者知的權利重要,還是廠商花錢重新包裝重要? 舉市面上常見的醬油為例,所謂天然醬油,是用黑豆(或黃豆)和食鹽放入缸內,一層黑豆一層鹽,加入種麴使其發酵,培麴的溫度必須控制在 25~30 度,釀造需要120天至180天;而化學醬油則是使用鹽酸讓豆類中的蛋白質快速分解成胺基酸,再進行鹼中和,過程中可能還會添加焦糖色素及甘味劑以調色調味,製程僅需 5-7 天。天然醬油與化學醬油兩者在製作方式不同、製作成本不同、製作時間不同、產品風味不同以及長久下來對人體的影響不同,怎麼可以都用「醬油」稱之?這豈不是想魚目混珠,用類似掛羊頭賣狗肉的方式,讓消費者做出有違心中預期的選擇嗎? 請衛服部站在保護消費者立場,繼續堅持食品「正名」的措施,一來,確保消費者知的權利,讓消費者能夠更清楚知道自己吃的是什麼,進而做出符合自己需求的選擇;再來,就是在不斷深陷食安風暴的台灣,能保障仍願意堅持做真正優質、純天然、無化學添加物食品的廠商,不會因為在「劣幣趨逐良幣」的惡性競爭市場裡被殘酷地淘汰。 引用來源: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51215/753586/%E8%AB%8B%E5%95%8F%E7%BE%A9%E7%BE%8E%EF%BC%8C%E7%82%BA%E4%BD%95%E4%B8%8D%E8%AE%93%E6%B6%88%E8%B2%BB%E8%80%85%E7%9F%A5%E9%81%93%E5%90%83%E4%BA%86%E4%BB%80%E9%BA%BC%EF%BC%9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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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烏克蘭例子看大家是否願意當別人的棄子、俎上肉 |
不分類|不分類 2022/02/26 14:39:05 |
由這次烏克蘭例子可以知道,酒肉朋友是完全不可靠的,唯有自己強大才是解藥,不然只是被別人用來交換利益與犧牲的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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