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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大學一年級上學期通識課程- 台灣史的期中報告(口頭上台部份)
2019/03/24 22:55:47瀏覽80|回應0|推薦0

大學一年級是個很破爛的際遇,主要是數理自然學科和通識課程。台灣史的老師是輔大歷史系及輔大歷史研究所的楊明哲老師,住在北市信義區莊敬路那邊,他是當時文建會主委陳郁秀女士跟她先生的好朋友,表弟是當年520農運,前新北市副議長、還在當市議會總召的陳文治。楊老師是彰化中學畢業,和當時班上陳佑丞常以彰中學長弟很親近,這個同學的表姐就是三立電視新聞主播謝家璇。大二通識中心從醫學大樓五樓搬到管理大樓之後,當時長庚大學有的學生會常來通識中心的沙發,或是老師借給房間內的椅子倒頭就睡,因為宿舍要經好漢坡爬上爬下很麻煩。筆者和這老師的關係就是埋怨那個醫預科主任周淑娥開始的。

期中是上台口頭報告、一本期中心得報告,期末是家族史報告。這頁是從維基百科的架構和其他大學(忘記哪一間了)的文章剪貼來的。台灣史的參考課本是華立圖書的李筱峰教授和林呈蓉所著「台灣史」(2004)乙書。

Ø  西方勢力的入侵----荷蘭人的入主臺灣

                            醫學一甲 B9402038陳弘政p1

(一)   荷蘭的東印度公司在遠東的經營

1.     公司組成(1602)

2.     據點位置(總部: 1619年設於巴達維亞)

() 大明帝國對荷蘭的政策

1.     沈有容和韋麻郎的議和(1605年)

2.     荷蘭、英國和葡萄牙、西班牙的對抗(1620-1622)

3.     明朝和荷蘭的澎湖之爭

----荷蘭失小得大,明朝獲得安寧(1624)

() 荷蘭人在臺灣的行政措施

1. 奧倫治(Orange),熱蘭遮城(Zeelandia)

2. 赤崁的普羅明遮城(Provintia)

 

 

 

 

 

 

 

                            醫學一甲 B9402038陳弘政p2

() 荷蘭據臺的進出口貿易

1. 出口貨品

a. 日本和波斯: 砂糖、鹿皮

b. 中國: 米、砂糖、鹿角、藤

2. 轉口貨品(輸往中國)

  a. 荷蘭帶來的金屬、藥材

  b. 巴達維亞的香料、胡椒、琥珀、錫、鉛

、麻布、棉花、鴉片

3.     轉口貨品(從中國輸出)

生絲、陶器、絲織品、犀牛角、黃金

() 荷蘭在臺灣貿易的意義

1. 對明朝、日本、巴達維亞的貿易

2. 與漢人海獠集團的關係

3.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利潤分配

 

 

 

 

 

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於1602320日,1799解散。荷文原文為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中文全文應譯為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其公司的標幟以V串連OC,上方的A為阿姆斯特丹的縮寫。在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將近兩百年間,總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約有100萬人次的歐洲人搭乘4789航次的船班前往亞州地區。平均每個海外據點有二萬五千名員工,一萬兩千名船員。

荷蘭東印度公司是建立於17世紀歐洲的大航海時代,當時的歐洲各國興起海上冒險,探尋世界地理,更發展外海的商機。16世紀的葡萄牙東南亞地區已有殖民地與商業發展,1560年代,一群荷蘭商人派浩特曼(Cornelis de Houtman, ?-1599)葡萄牙刺探商情,浩特曼回國後這群商人便成立一家公司,利用這個資訊往東印度地區發展,從15954月至1602年間,荷蘭陸續成立了14家以東印度貿易為重點的公司,為了避免過度的商業競爭,這14家公司於是合併,成為一家聯合公司,也就是荷蘭東印度公司。荷蘭當時的國家議會授權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東起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麥哲倫海峽具有貿易壟斷權。

荷蘭東印度公司由位於阿姆斯特丹、澤蘭省的密德堡市恩克華生市(Enkhuizen)德夫特市(Delft)荷恩市(Hoorn)鹿特丹市(Rotterdam)六處的辦公室所組成,其董事會由七十多人組成,但真正握有實權的只有十七人,被稱為十七紳士(Heeren XVII),分別是阿姆斯特丹八人、澤蘭省4人,其他地區各一人。

荷蘭東印度公司是第一個可以自組傭兵、發行貨幣,也是第一個股份有限公司,並被獲准與其他國家定立正式條約,並對該地實行殖民與統治的權力。

17世紀荷蘭商業公司所占領的土地,荷蘭東印度公司所占有的地區以淺綠色表示,範圍含蓋了印度洋與大西洋中的聖赫倫那島

荷蘭東印度公司在爪哇的巴達維亞(印尼雅加達)建立了總部,其他的據點設立在東印度群島香料群島上。

到了1669時,荷蘭東印度公司已是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擁有超過150艘商船、40艘戰艦、五萬名員工、與一萬名傭兵的軍隊,股息高達40%。認購股份的熱潮時,荷蘭東印度公司共釋出650萬荷蘭盾供人認購,當時的10盾約等於1英鎊,而1660年代荷蘭一位教師的年薪約280盾,光阿姆斯特丹一地就認購了一半的股份。

[編輯]

與臺灣的貿易關係

荷蘭東印度公司原先在澎湖附近活動,但當時中國明朝政府認為澎湖為其領土,使得荷蘭人於1624轉而到當時未有實質政府統治的福爾摩沙(臺灣)大員(臺南市)設立據點,占領臺灣的期間由1624年至1662。當年的建築如熱蘭遮城普羅民遮城等仍留至今,唯多已傾圯。

占領臺灣的目的是為對中國大陸日本韓國與東南亞據點的樞鈕,並壟斷馬尼拉與中國大陸間的貿易。主要的輸出貿易內容包括砂糖、鹿皮、鹿肉、鹿角、籐、米,轉運貿易內容包括荷蘭的金屬、藥材,巴達維亞的香料、胡椒、琥珀、麻布、棉花、鴉片,中國的絲織品、陶器、黃金

放大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船

以鹿皮為例,在16341638短短四年之間,由台灣輸出到日本的張數由十一萬張成長到十五萬張。到了1658,台灣砂糖的輸出量已經足夠供應日本與波斯的需要,並增加巴達維亞為輸出對象。

荷蘭東印度公司亞洲約有35個據點,日本據點的獲利為38.8%排名第一,第二名即是獲利25.6%的臺灣,但荷蘭東印度公司在這些地方的獲利主要是配送給荷蘭的股東,而非用回饋當地人或用於當地的建設。

當時在臺灣經營貿易的國家除了荷蘭,尚有日本人,鑑於日本人的經濟競爭,荷蘭遂對日本商人課徵10%的稅,引起雙方不滿,甚至發生濱田彌兵衛事件1628兩方終止貿易,1632才又恢復,但日本在不久之後進入鎖國時代。除此之外,因為荷日兩方政府對於其所有領地都有司法權執行的權力,為此兩方也發生過衝突。

東亞轉運站
轉口與土產商品
  東印度公司進占大員後,臺灣在東亞世界體系中便成為一個重要的轉口港。鄭芝龍與荷蘭人之爭,是鄭氏直接將中國商品運銷日本,並且與馬尼拉貿易,荷蘭則要壟斷東亞貿易,設法使中國貨物經大員轉銷日本,並且切斷與馬尼拉的連繫。
  大員的確發揮轉運口的功能。中國的生絲經大員運日本,換取日本白銀,再用白銀買生絲和瓷器。巴達維亞的胡椒經大員賣入中國,轉換黃金及其他商品。黃金和白銀由大員的船經巴達維亞到印度東南部的科羅曼德爾海岸﹙The Coromandel Coast﹚和西北岸的固加拉特﹙Gujerat﹚換取棉布,運回巴達維亞以購買香料。
  總之,從臺灣出去的船舶,北通日本,西到福建,南經越南、泰國到印尼,再到印度、伊朗或歐洲。而這些地方的貨品也直接或間接運到臺灣,再行銷到需求的地方。
瓷器

  荷蘭人經營瓷器貿易,背後有和葡萄牙人競爭的海盜般的故事。
  十七世紀初荷蘭人曾經連續兩次搶劫葡萄牙船隻,獲得大量中國瓷器,在阿姆斯特丹拍賣,轟動全歐,法國國王亨利四世就買了一整套的瓷器餐具。 ||||

  這兩次海盜事件,讓荷蘭人見識到中國瓷器在歐洲市場上的魅力,開始積極經營瓷器生意。荷蘭人來到臺灣後,也以臺灣為瓷器的轉口站。1602年到1682年荷蘭平均每年從中國輸出二十萬件的瓷器,其中絕大部分是經由臺灣轉運的。
  自1635年開始,荷蘭人在臺灣用木頭製作一些模型,送到景德鎮等地去訂貨,以適合歐洲人的需要。甚至荷蘭的達夫特(Delft)也開始仿製中國風格的青花瓷器。
香料
  中國的黃金或是日本的白銀,都可以用來換取印度的棉布。十七世紀初印度棉布主要的產地當中,固加拉特和孟加拉(Bengal)地區以白銀為貨幣,科羅曼德爾海岸則用黃金交易。所以荷蘭人只要在中國和日本取得黃金或白銀,就可以買到印度棉布。
  但是荷蘭人真正的目的並不是要購買印度棉布,而是把棉布當成一種交換媒介。因為當時香料群島的原住民不接受金銀作為貨幣,荷蘭人必須用棉布才能在東南亞換到胡椒、丁香、荳蔻等香料。東方香料不論在歐洲或中國都非常受到歡迎。
  香料是歐洲人東航最原始的目的,也同樣吸引中國人。在中國除了當作調味料,也可當成藥用,馬可波羅遊記中就記載大量商船載運胡椒到泉州。
  這麼多的胡椒,並不全部供中國人消費。中國商人把一部份胡椒和絲綢、瓷器一起出口到日本和朝鮮。胡椒貿易獲利很高,吸引越來越多的中國移民到南洋,影響直到今天。
  十七世紀時,亞洲的胡椒貿易路線發生了變化。歐洲人既然被香料吸引到東方來,葡萄牙、西班牙、荷蘭和英國的商人無不紛紛投入香料貿易。荷蘭人佔據臺灣後,便把胡椒運到臺灣,再從臺灣銷往中國和日本。
金銀
  用金銀換印度棉布,用棉布換香料,將香料運銷回歐洲。這就是荷蘭人在東方的交易鏈。而臺灣,正是這跨越整個東亞交易鏈當中,相當關鍵的一環。
  在中國,白銀是貨幣,黃金是飾品,大約四、五兩銀子就能換得一兩黃金。而在日本,一兩黃金至少要十兩銀子才能換得到。所以荷蘭人只要拿日本的白銀到中國去換黃金,再用中國黃金去換日本白銀,轉手之間可以賺取高額利潤,就像今天從國際貿易匯差中獲利一樣。
  運到臺灣的日本白銀一部份流往中國,一部分用來交換黃金瓷器及其他中國特產,運往東印度公司在亞洲其他地方的商館。可以說,從臺灣轉口輸出的金銀供應著荷蘭東印度公司在亞洲各地活動的資金。
1641
年荷蘭人佔領了麻六甲後,從臺灣出發的荷蘭船隻,可以經由麻六甲海峽直達印度,而不必再經過巴達維亞。臺灣與南亞的貿易關係也就更為直接了。||
臺灣作為重要的轉口港,經運這裡流通的貨幣也非常多樣化,有荷蘭金、銀幣,西班牙里爾(Real)、墨西哥銀幣、印尼金幣,甚至是匈牙利金幣,當然還有南明的銅錢。

米、糖、鹿皮
|  荷蘭人帶來的商業資本主義體制,不論勞力或技術,臺灣原住民無法應其需要,於是鼓勵中國移民。從福建移入的漢人在西部平原開墾,種植稻米和甘蔗,米與砂糖遂成為東印度公司出口的兩大農產品。砂糖主要輸往日本、波斯和歐洲。臺灣土產的另一重要出口貨物是鹿皮和鹿脯,鹿皮鎖往日本,鹿脯運到中國。因此臺灣在轉口港之外,也多了農業殖民地的角色。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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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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