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從5000元尋找失物到200元的停車費
2010/07/27 20:57:13瀏覽236|回應0|推薦1
最近有兩件社會新聞,一個是鬼屋之類的遊樂場所,若遊客不甚遺失私人物品在其中,尋找費用為5000台幣。另一個是都市精華區某停車場每小時停車費為200台幣,都是因為商家收費『過高』搶錢,引起客戶反彈,再加上媒體宣染與撻伐,當事者一時間被描寫成為唯利是圖的黑心店家,真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這兩件是都很值得討論,因為從中我們可以看到台灣社會的縮影,那就是『民粹』當道。

我曾在舊金山參加晚宴,自行開車到市中心,最近最方便的停車場一小時12美金,如果你多走五六條街的停車場一小時6-8美金,本來嫌貴就停遠一點,多走一點路,有什麼好抱怨的?自由經濟有市場供需來調節,你嫌貴就不要停,別人還搶著進去,如果大家都嫌貴不停這家,它自然會考慮降價,因為它是在做生意,它會貴是因為它覺得一小時12美金還是有它的市場,你可以不停這家就好,需要揪到媒體去報導,不知道主編記者想給我們什麼idea!下次不妨抗議香奈爾的皮包定價超過國民平均所得,POLO衫竟然5000元起跳,唉,不買就好了!幹嘛啊?

後面的尋物價格5000元,看過報導之後,瞭解店家事先有請客人將物品放入保管箱內,如果遊客遺失物品在鬼屋內,要立刻尋找,需要暫停營業,開燈找東西,此中,一來有營業收入的損失,二來有洩漏商業機密的可能,5000元尋物費有一點懲罰性的費用包含在內,店家恐怕不會想賺這筆錢,試想,我如果是競爭對手,找幾個工讀生每半個小時掉一件東西在裡面,請幫忙協尋,如果尋物價格是300元,我花個2000元就可以讓這家遊樂區半天不必營運,這招好用的很!路邊停車拖吊費用加罰金也很貴,大家亂停車的時候,是不是會多想一下?重罰的目的--通常是要求當事者自我管理!5000元的協尋費,應該是提醒遊客保管好自己的東西。

在網路發達,自由民主的社會裡面,媒體掌握的權力,恐怕大到其本身都無法瞭解,更無法掌控,當媒體指證社會光怪陸離的亂象時,媒體可能忘了,它就是這些現象的幕後推手!

媒體號稱批判社會,那誰來監控媒體?你我?NCC?別說笑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omeDr&aid=426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