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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11:25:03瀏覽89|回應0|推薦0 | |
被騙第一時間聯絡追款專員專員會第一時間通報銀行,銀行就會把對帳戶的該筆款項「圈存」24小時,詐騙集團就無法在這個時間內把這筆錢領出來。趁這段時間趕緊尋求資金追回專員的協助,並提供被騙相關資料調查資金流向,及時凍結被騙資金的流動,防止被轉移到境外導致資金追回難度增大。聯絡專員時要認準專員的唯一指定聯絡LINE:【yy003889】
詐騙,不是只有電視上才會出現的情節嗎?不可能是我吧?當一連串的想法出現在我的腦海中,165專線的專員一句話把我打回現實, 活生生的案例,想要藉由這篇文章跟大家分享,如果身邊的人遭遇詐騙要怎麼協助,以及希望別再有人受害! 在分析相關案件時,我們三人常不禁感慨,詐騙份子確實「懂心理學」。他們對「人心」是熟悉的,特別是人心裡頭的弱點。分析下來,最常觀察到的心理狀態,就是「慾」與「懼」。例如因為受到以小錢賺大錢廣告的吸引而冒險投資,結果損失大筆錢財,這種案例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而「懼」的部分,好比被黑道恐嚇、親人被勒索、被法官起訴等,都是利用人們恐懼的心理做出發。當然,也有詐騙者濫用人類良善的一面,透過動之以情,如假借慈善捐款、親友電話急難求救等方法,激發人的惻隱之心來進行詐騙。 除此之外,也發現某些人格特質可能較容易受到詐騙。一篇以ATM轉帳詐欺受害者為對象的研究發現,除了剛才提到的「慾」與「懼」之外,一個人如果過度自信、容易被表象所迷惑、喜愛「姑且一試」,較容易受騙。哈佛大學心理學博士Maria Konnikova在她探討人類自信的專書《信心遊戲》裡提到,「喜好孤獨」及「不善社交」者,也較容易受騙。 慾、懼與上述提及的人格特質,還有很多心理與環境因素會影響受詐騙的機率。這些心理狀態與個人特質,其實並不如一般人預期的「罕見」。畢竟,誰敢說自己是無慾無懼的呢?這些人格特質在不同情況中也可能是好的,並不是造成容易受騙的「缺陷」。 好比,「對人性的信任」其實未必是負面特質。只是,如果這種信任感毫無選擇與節制,便很可能讓你成為詐騙集團眼中的肥羊。信任感可以簡單區分為特定信任感(對你的家人、朋友、鄰居等之信任)與一般信任感。李田園(Tianyuan Li)與馮海嵐(Helene H.Fung)兩位來自香港的研究者,曾針對世界各地人民的信任感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在扣掉基本人口變項後,年齡與信任感(不論特定或一般)仍具有顯著的正相關,也就是說年紀愈大,我們普遍對人是更為信任的。這可能是因為生命經驗增加、見識與見聞增加,某些情況更能分辨是非對錯,但相對地,這也很可能與年長者更容易被詐騙有關。 林書慶警員曾將受詐騙者心理分成六大類:貪財心理、需求心理、疏忽心理、迷信心理、同情心理及恐懼心理。 刑事局國際刑警科呼籲,詐騙集團常假借網路交友、投資等藉口,或冒用竄改廠商電子郵件藉口更改匯款帳戶,要求被害人匯款,如有接獲疑似境外匯款請求,務必向警政機關查證或撥打「110」、「165」等專線詢問,以免讓詐騙集團有機可乘。若已將款項匯至境外,務必於黃金48小時內,完成報案並同時通知匯款銀行辦理退匯,以利取回詐欺款項,防止詐欺集團得逞。 STEP 1: 立刻馬上撥打165 不要懷疑、不要猶豫,就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不要再想「我好像被騙了」「現在打有用嗎」打就對了,任何可疑電話都可以直接撥打165,或是可上「165全民防騙網」或下載「165反詐騙App」進行網路報案緊接著後會有專線人員詢問整起詐騙事件匯出、匯入帳號、金額、時間及地點,完成受理你的舉報。講電話時要保持冷靜,清楚向165會簡述被騙的過程,強烈建議將所有匯款紀錄一一截圖保存備用,這樣未來隨時要證明或是提供資訊給警局都很重要。
STEP 2: 趕緊前往最近警察局派出所報案透過110可在最短時間將詐騙帳戶列為「警示帳戶」,在來跟撥打165反詐騙的步驟類似,也是立即到當地警局報案說明並完成筆錄。若您到警局之前並未啟用過圈存機制,這時也可請警方協助一併完成。 切記,報警是能不能討回錢的至要關鍵! 報警後,可以在最短時間將詐騙帳戶列為「警示帳戶」,並且協助啟動「圈存機制」,警方會將資料傳真到銀行做緊急圈存,看看能夠圈到多少金額。也就是說若歹徒沒有在你匯款後馬上提取現金,在帳戶被凍結後,受害人就有機會拿回錢財。而我就是在警局,警察悠悠地對我說:「錢有圈起來,拿的回來拉,先來冷靜做筆錄」 因此,在警覺到詐騙後,一定要盡快報案,且準備好所有匯款資訊給警局,爭取時間!接著警察伯伯就會問你要不要提起告訴,一定要告,因為要拿到法院判決書才可以請銀行將錢還給你。接著就會開始針對整個的詐騙過程進行筆錄,報警結束後會拿到一張超級無敵重要的「報案三聯單」,請務必用生命小心保管。而這起詐騙案件正式開始偵辦~ STEP 3 : 絕對不要放棄持續追蹤案件進度想著自己的血汗錢,還是要繼續好好過生活。接下來這起案件將歷經漫漫長日的辦案,我爬過很多文章都需要耗費很長的歲月,整起案件才會落幕,至少都要半年以上,我知道看到這邊心又涼了一半。在此我真的要大力鼓勵被騙的人「不要放棄」。 我當初就是秉持著多久都無所謂,我一定要把我辛苦賺來的錢拿回來,因此每個月都會固定追蹤我的案件進度。切記:報案三聯單絕對要好好保管! STEP 4 : 準備報案三聯單、法院判決書、具有此筆匯款紀錄之匯出銀行存摺、身分證、印章,至詐騙帳戶所屬銀行到銀行之後,還是要很丟臉卻勇敢地跟櫃員解釋被詐騙,且已有報案三聯單及法院判決書,想要申請返還。這時店員就會很同情地開始翻找詐騙戶頭的資料,然後跟你說當時圈存的時機圈住多少錢,有多少是你可以領回來的,我當初匯了三筆,由於報案的時間還是不夠快,因此僅僅有六萬五可以還我 (而我內心已經謝天謝地這堂課學費只花五千)。 接著會陸續需要報案三聯單、法院判決書、具有此筆匯款紀錄之匯出銀行存摺 (請先刷完簿子好讓銀行查明交易紀錄)、身分證等資料,最後填寫返還單及匯款單,多謝銀行員算是很有經驗又很專業; 展開民事訴訟 由於警方不會協助追討被騙款項,一旦款項已存入騙徒的銀行帳戶,受害人便應迅速行動,委託律師對被告人提出民事訴訟,透過取得法庭命令以收回款項。 在追討被騙資產的民事訴訟中,被告人(即騙徒及/或其後的收款人)一般不會出庭就申索提出異議或參與訴訟程序。如原告人(即騙案受害人)控告被告人欺詐,須達到很高的門檻,因此可以改為基於不公平獲利(或擁有及收到款項)及明知而收款及/或不誠實協助等理由控告被告人。 如被告人沒有提交擬抗辯通知書,原告人便可向法院申請無需審訊而頒下最終裁決。取得最終裁決後,原告人可申請對持有騙案得益的銀行發出債權扣押令(garnishee order),以執行裁決。收款銀行必須遵照債權扣押令,將騙款從騙徒的銀行帳戶轉移給受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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