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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段 澎湖看海的日子
2007/05/24 13:58:35瀏覽10992|回應39|推薦9

每次回到澎湖,望著藍天碧海

總有回到故鄉的感覺

上星期二在澎湖馬公看了第二場紙風車表演

和小朋友邊看邊玩,渡過了一個非常愉快的夜晚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

為什麼我第一場贊助演出的地方要選在澎湖

借用劇團中時間老人的說法

時光要重回二十年前

我在澎湖那一段「看海的日子」

民國76年的612

那時尚未解嚴

我帶領群眾在立法院抗議要接續戒嚴法的國安法

在示威遊行結束後

國民黨政府開始抓人

很快的,我遭到檢察官起訴

二十多年前的司法

可以想像完全配合政治

一審法院也以「共同首謀聚眾妨害公務」的名義

判處三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三年

連我的律師資格都要剝奪

為了證明這是一樁司法政治迫害

我和國民黨政府展開長達兩年多的抗爭

當時國民黨政府最終的目的

就是不讓我參選78年的立法委員選舉

所以要儘速將我拘提到案

而為了不讓國民黨的計畫得逞

所以我特別把戶口遷到澎湖縣湖西鄉蒔裡

把戶籍遷到澎湖

是因為澎湖比本島有較長的上訴時間

把上訴的時間拖長

法院就沒有辦法在選舉前三審定案

我才能有參選立委的機會

就這樣,我在澎湖住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

過著聽海浪、撿貝殼,沉思的「看海的日子」

我當時在澎湖的生活

真的要感謝林陳赫老太太一家人的照顧

記得當時常常有警察在附近徘徊

甚至問林陳赫老太太那裏可以找到我

多虧林陳赫老太太的協助

我才能順利回台灣參選立委

所以這次來澎湖,我特地來探望她

看到她八十多歲,身體仍然硬朗

還說要幫我拉票

實在非常感謝老太太當時的勇氣與關懷

回想起那段看海與抗爭的日子

內心仍像大海一樣激盪不已

78年年底我順利當選立委

六一二事件也改判

高等法院還在判決書裏寫著「謝長廷向以推行民主自我期許,對政治革新,自有一定之貢獻」

更證明這是一次政治意味濃厚的判決

在海邊沉思時我常想

台灣人過去的宿命

一直是充滿無力與軟弱

面對政治迫害

不是有尊嚴的坐牢

就是以屈辱換取自由

我們一直在自由與尊嚴之間遊走

我當時就想

台灣人應該可以走出第三條路,就是有尊嚴的自由

面對不公不義

應該要起而抗爭

建立一種新的文化

才能打破台灣人逆來順受的宿命

而台灣的命運

也才會改變!

( 在地生活台灣離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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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哀了
2007/05/24 22:53

謝老闆

現在已經民國96年了

民進黨執政快8年了

你還要在哀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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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七粒又在唸咒語了,呆灣郎愛聽,大家就認命吧
2007/05/24 22:23
謝七粒又在唸咒語了,呆灣郎愛聽,大家就認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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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高捷泰勞會起而抗爭
2007/05/24 22:12

"面對不公不義

應該要起而抗爭."

謝仔, 請問高捷泰勞面對的不公不義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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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仔, 你講的古很有趣喔
2007/05/24 22:08
謝仔, 要不要再拿把月琴在手裡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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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軌跡
2007/05/24 20:09

或許 這樣的形式 就像是古時文人批評朝政 又有多少人能真正留下什麼

除非 是那些 為了國家 奉獻出自己的生命的 烈士

但 沒沒無聞的烈士 卻也比比皆是

我只想說 大家正在寫歷史

我想 沒人願意看見 多年之後的歷史課本寫的是

中華民國 繼"謝長廷" or "馬英九" 繼任總統之後 國勢日衰 終於走向滅亡

當你出來爭這個位置的時候 有沒有想過 這個責任原來這麼大?

要讓一個國家強盛 需要很多時間 人才 契機

但要讓一個國家敗亡 卻很快

下一任總統候選人啊 你確定自己不會剛好是那個 亡國之君?


渺小的地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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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one Ranger 你是什麼東西
2007/05/24 20:05

The Lone Ranger 是什麼東西

國民黨都下臺了

還扯什麼東西

無恥

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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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不公不義,應該要起而抗爭,但是小老百姓們又能抗出什麼呢?
2007/05/24 20:03

謝長廷先生,您說『面對不公不義,應該要起而抗爭』,但是抗爭了十六、七年,台灣司法當局就是不理不睬,官官相護,小老百姓們又能如何呢?

家父周呂彪現年八十七歲,十六年前 (民國八十年) 將位在嘉義的六筆建地,出售給宏恩建設公司,原來簽約賣價一億兩百萬元,在僅收到訂金一千萬元後,因不願意配合虛報賣價為一億八千萬元以便建設公司預謀逃稅,因而與之涉訟至今。

一審台北地院民事第一庭法官黃瑞華以原告(宏恩建設公司李善和)有逃漏稅捐之意圖明確而判買賣契約無效,誰知二、三審大逆轉。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范秉閣等,枉法裁判將原來簽約賣價一億兩百萬元的土地六筆共計4861平方公尺,在毫無任何對待給付的情形下,強制過戶給建商財團。

連案外六筆土地共計1144平方公尺,亦被法院藉法拍的名義非法轉手給宏恩建設公司,圖利宏恩建設公司超過一億元。之後為制止家父母陳情申冤,竟然有位蔡興華檢察官濫用公權力,強以毀謗及妨礙公務的罪名將家父提起公訴,硬是在2003年春節前將當時83高齡的家父抓去坐牢三個月(不准緩刑或易科罰金);而家父所收訂金一千萬元,早已因高額訴訟費及律師費而消耗殆盡;不但傾家蕩產,沈冤莫白,詳情請見家母聯合報部落格: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第二十四條: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賣自已合法擁有幾十年的土地既非走私販毒又不是殺人放火,會被判到傾家蕩產這合乎常理嗎?這些憲法明文保障的基本人權如此受到公然扭曲踐踏,上億元土地難道是那些法官們的私人的財富?要判給誰就給誰?毫無顧忌的公然圖利宏恩建設公司超過一億元,竟然可以船過水無痕!

謝長廷先生,您的運氣是很好,抗爭可以抗出一番結果來,而家父母是抗到形同被抄家滅族,您相信現在的台灣還有這樣不公不義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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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
2007/05/24 19:55

當下次選舉 有人在提出所謂的台灣民主道路的時候

我請他去看看 斯巴達三百壯士

在那個 力量至上的時代

要守住自己所謂民主 平等 自由的世界

需要多少的犧牲 多少的勇氣

我不覺得 現在的世界跟那個時候有多大的改變?

強國依然強大 而強國 決定一切

這算不算民主?全球能民主嗎? 非洲人這麼多 能決定什麼事嗎? 卻只能等援助

民主? 當你有力量保護自己 你要怎麼樣都行

沒有能力保護好自己 保護好自己的人民

想要靠嘴巴說死你的敵手 ?  不要告訴我 你真的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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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答樓下的問題
2007/05/24 19:33

因為台灣有個不爭氣的在野黨 - 國民黨, 所以民進黨再怎麼做也被唱衰了.

這麼簡單的道理, 你都不懂, 難怪你還是泛藍的成員!

渺小的地球人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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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告訴我們:為什麼民進黨執政卻貪瀆依舊!人民更苦!
2007/05/24 19:30

能不能告訴請長廷青天大人

告訴苦難的台灣人民:

為什麼民進黨執政卻更貪腐!?

台灣人民生活更窮苦!?

如你所言;

是不是可以請你帶頭起來抗暴!?

現在台灣,

除了當家的民進黨貪官外,

絕大多數的台灣人似乎都變窮了!

現在又要繳稅了!

腐敗的政權依舊揮霍無度!

讓人憤怒至極!

難道;這是政黨輪替的下場嗎?

上面的問題請長廷兄不要迴避,

如果基於選舉利益考量而無法作答,

那就默認好了不要免強!

      來自台南土生土長的台灣人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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