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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1 19:11:46瀏覽366|回應0|推薦0 | |
<<莫忘初衷>>
「我」這個字,把它拆解就是「手」和「戈」,當手執武器時,我才存在。也就是說,當一個人能認知我和別人的分別,也能捍衛我的權益,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我才算是成立,才算是存在。 事實上,我並不是一個獨立的概念,我是相對於「他」或「別人」而存在的。我和別人之關係如何?我怎麼看待我和別人的不同,而認知我的存在。我在團體中如何自處?如何行為?所有這些都堪稱是「大哉問」的題目。 關於我和別人之關係,有一個說法可供大家參考。那就是「把別人當自己」、「把自己當別人」、「把別人當別人」、「把自己當自己」。 「把別人當自己」是博愛。所謂「人飢己飢、人溺己溺」,就像墨家一樣「摩頂放踵、兼善天下」,這有些宗教家之味道。但只要發揚同理心,或多或少能做到一些,佛教常說「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就是這個意思吧! 「把自己當別人」這是淡然。世間之事若能淡然處之,自然不易為名利所困,不會棲棲惶惶不知終日。其實人生在世,有些當時以為是山崩地裂,事過境遷再回頭去看也是雲淡風輕,似乎不再是一回事了。「今宵酒醒何處?楊柳岸曉風殘月。」我每每回頭看過去的自己,都有這個感覺。既然以後不重要了,現在又何必如此在意?我們看淡自己,把自己當做別人,心靈上的枷鎖就卸下大半了。 「把別人當別人」是智慧。台灣過去20年,因為藍綠意識形態之爭,整個國家幾近停滯了,大概問題就在此。不是把別人當自己,就是把自己當別人,最後台上台下糾纏不清舉國若狂。若能把別人當別人,發揮理智之心,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台灣今日當不會如此困頓不前。 至於「把自己當做自己」恐怕是最難的修行。我以前在醫學院當老師時,常常鼓勵學生要奮發向上,似乎當老師的責任就是逼出學生每一分的潛能,好像努力是唯一的行為標準,成功是這個世界唯一的目的。不過年過50以後,這個想法有些改變了,後來我只教導我的學生:you are what you do. ,要怎麼收穫就怎麼栽,這個道理還是對的。 但世俗的成功倒不一定就是唯一的標準,每個人可有自己的人生觀,選擇自己喜歡的人生。不過只能選擇,不能包辦。例如既想要有大學教授之聲望,又羨慕自己的同學在外開業賺了較多的錢,也沒那麼多工作上的壓力。每個人都可選擇自己的人生,但更重要的是瞭解人生是選擇,一旦有所選擇,做自己所愛,也愛自己所做。Be yourself and accept yourself.,若能如此人生當可較圓滿。 說了這麼多「自己」和「別人」之關係,其實還有一個「自己」和「自己」的問題更難解決。以前李登輝總統最喜歡說:我不是我的我。當然基於他的基督教信仰,他一直鼓吹每一個人不要專注於俗世的「小我」而忽略有更大的「大我」。但是我聽過已退休的葉菊蘭說:「出去,我不是我的我。但回來,我還是我的我。」我更喜歡這個說法。 人或許在世上有其責任,因此往往不能不從俗,無法堅持自己的習性。但回到家,回到自我的世界,要能回覆本來的我。我原本是醫師,將近30年都在加護病房和急診救治病危之病人,看盡人世的生離死別。不料人生都是意外,過了55歲卻素人從政,處在這個積弊已深的政治洪流之中,才知道身處社會的染缸之中,堅持做自己是何等艱難的事。只能不斷告訴自己:莫忘初衷,要做真正的我。 (作者為台北市長柯文哲,本文是作者為吳建國《做真正的我》一書所寫的推薦序文) 《音樂文字來自網路,內容請自行調適! 若有違權即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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