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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條例政黨起算年限 確定民國34年
2016/07/25 18:58:43瀏覽766|回應4|推薦8

黨產條例政黨起算年限 確定民國34年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25日電)立法院今天針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中,政黨的起算年限進行表決,經過表決,明定起算年限為民國34年8月15日起。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對政黨的起算年限,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出修正動議,主張起算年限為80年5月1日起,經表決,贊成32人、反對71人。

隨後再次表決民進黨團所提出的修正動議,明定起算年限是自民國34年8月15日起,並強調其對價關係,最終贊成票數72人,反對31人,通過政黨起算年限為民國34年8月15日。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國民黨凝聚了共識,此法不是不能過,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要過當與違憲;而民國34年到現在,要如何證明哪些是以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的對價取得財產?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秉叡則表示,民國34年8月15日這天是日本戰敗的日子,國民黨來接收,但有很多是屬於人民的財產,但卻屬於國民黨或是其附隨組織之下,所以這一天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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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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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龍年成語選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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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7 23:30

我也贊成黨產歸零~但不是無限上綱的清算歸零。
深藍會反彈,其擔心黨產枝節盤錯被株連,可以理解。

部份深綠就有這款思維,著眼點在永久綠色執政。
此觀念偏差~國民黨所以敗選,黨產包袱是主因之一。
除非仍視國民黨為外來政權,否則必須學習互相包容。

附:先父亦民36年來台接收日本官產,母本省原住民。


雁~《龍年成語選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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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6 15:07

對國民黨言,黨產是「講不清理還亂」的負債資產。 Fox想

若民進黨太閒了,自動跳火坑幫忙清,夫何樂不為? 三太子笑

若綠清算藍太過,終會反彈到己身上,賠了夫人又折兵。

藍營何妨放下它?不受制於人,讓國民黨從此浴火重生!

國民黨必須忍辱負重,則「失之東隅,收之桑榆」,行。 Fox恭喜恭喜

華碩(ASUS) 於 2016-07-27 21:19 回覆:
我認識一些深藍的人,非常非常反對黨產歸零,他們認為黨產是國民黨自己賺的。這些人可能有部分親人是黨工,領國民黨的薪水,很怕退休金領不到呢。

雁~《龍年成語選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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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6 09:49

黨產自日本戰敗起追查?一窮二白,有新意。
何不溯自清末國民黨的前身同盟會時代黨產?

追查國民黨黨產,一不違憲二不過當,斯可以矣。
若先扼緊了藍營咽喉再笑談族群和諧,緣木求魚。Fox想

華碩(ASUS) 於 2016-07-27 21:23 回覆:
先父於民國36年由大陸來台就是接收日產。民國34年日本戰敗,匆匆回日本,確實很多日本公司及民間財產來不及找人接受,而被台灣人及先來的外省人強佔,這也是228事件的「導因」。

華碩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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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5 20:57

不當黨產條例 立院三讀完成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行政院將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政黨自34年後取得之財產扣除黨費、政治獻金等後,推定為不當取得,應移轉為國有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1次臨時會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經上週五協商後朝野共識,僅部分條文有委員登記發言,其餘包括法案名稱、5個章名及34條條文,則全數進行表決,從上午11時至晚間8時,扣除用餐休息時間外,幾乎都在進行表決大戰。

三讀條文明定,為調查政黨及附隨組織不當取得之財產,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特制定本條例;行政院下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進行不當取得財產之調查、返還、追徵、權利回復等事項,並設置委員11至13人,由行政院長派聘。

起算日期則是自中華民國34年8月15日起,政黨或附隨組織取得或是交付、移轉、登記於受託管理人,在本條例公佈日時尚存在的財產;或是政黨及附隨組織以無償、顯不相當價額取得之財產,在扣除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外,均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須於一定期間內移轉為國有或原所有權人所有

條文明定,政黨及附隨組織應於本條例施行日起1年內,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申報財產,包括不動產、存款、有價證券、債券等,並載明財產來源、種類、取得方式及日期等;若逾期未申報者,可處新台幣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鍰,每逾10日得按次連續處罰,處罰達5次者,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

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政黨、附隨組織申報財產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隱匿、遺漏或對重要事項不實說明者,該財產也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

為避免政黨脫產,若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自本條例公佈日起禁止處分,違者政黨、附隨組織的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等,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受調查之機關、法人、團體或個人,不得規避、拒絕、妨礙調查,違者處10萬以上50萬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