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是第一次到馬來西亞,看到吉隆坡的繁華與進步有些驚豔,確有國際都市的樣貌,覺得它不遜於台北市,當然在各方面我們還是比它強很多,但是見賢思齊,人家的強項我們應該虛心學習。 二、吉隆坡(Kuala Lumpur),一個與時代並進的城市,亦是馬來西亞的首都,簡稱為KL。位於馬來西亞半島海岸的中心地帶,面積約243平方公里,離海岸大約是35公哩,在1974年成為聯邦直轄區。吉隆坡在1896年,成為馬來西亞的首都,這個時候的吉隆坡已具有大都會的特質,許多不同族群的人民在這裡共同相處生活,在1957年時,馬來西亞政府宣佈獨立,到了1972 年,吉隆坡變成一個聯坡特別行政區。 現今,吉隆坡的採礦業雖已沒落,但城市發展的節拍,並沒有因此而放慢腳步,這個擁有一百五十萬人口的城市,不但是全國的首都,也是國家的心臟,帶動許多貿易商業迅速發展,讓馬來西亞更加逢勃。 三、吉隆坡是華人的主要傳統聚居地之一,到70年代時華人仍占吉隆坡人口的多數,現在華人約佔該地區總人口的42%,為當地主要族裔之一。華裔之間多以華語和粵語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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