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6/11/24 22:58:06瀏覽1504|回應10|推薦13 | |
很希罕吧! 這年頭時機歹歹,宵小那麼多! 但竊案竟然會破案,倒真的是少見! 晚上八點,我、蝦米和米爸約在景美夜市,想吃鵝肉! 結果本來可以停一小時五十的停車位也客滿!而且排了長長的車隊等進場。 只好買回家吃! 買回家的壞處是麵爛了湯冷了鵝肉滋味也沒那麼甜。 草草吃完,正在洗碗,米爸在聽答錄機,突然聽他大叫:小偷抓到了! 原來是管委會打電話來‘報喜’的。 直潭派出所說:由於小偷身影在當時被樓下住戶的攝影機拍了下來,因此這次失風被捕,警察拿出影帶比對,他就認了! 聽到破案,竟然有種心驚的感覺! 生活裡並不常有這種跟刑事案件連結的瓜葛,即使有,也不想留在記憶裡! 所以最近我們回家已經沒那麼害怕,陰影畢竟漸漸會淡! 不過另外一次不好的經驗倒是不容易忘記,也常常要自己小心! 那是十四年前,米爸在東引當兵! 我在晚上八點左右從新莊坐上一部計程車要往蘆洲米爸家! 還記得,那司機車上放的是鄧麗君軟軟甜美的歌聲。 而當車子從新泰路轉往思源路不久,他便把車開往一條尚未通車的小路。 我還以為他要走新路或捷徑,沒想到他竟把車停了下來,然後不知怎麼地跑到後座抱住我,要我交出錢還想非禮我! 換句話說他要錢也要人! 我乖乖的交出身上所有的錢並且假裝鎮定的說:我在生理期請放開我! 他,這個看起來並不像兇神惡煞的壞蛋竟真的放開了我,還問我身上還有沒有錢? 他要給我兩百元,因為他知道我要去蘆洲!! 我說,不用了,我不去了我自己回家! 我不知道我當時有沒有發抖,我只知道要保命保貞操,千萬不要傷害我…… 對於這種‘驚歷’任何人都畢生難忘吧! 幾乎每個細節都記得,除了他到底是怎麼爬到後座的? 那天,當他好心讓我開門下車後,我拔腿狂奔,一直跑一直跑,跑到思源路上的加油站,當我看到第一個人時,我好想跟他說,我剛剛被搶了! 但是我說不出口,我嚇壞了我好想離開好想躲起來萬一那個人又追過來…… 回到新莊租屋處室友們都還沒回來,仍是一個人面對黑暗! 我還記得我嚇得緊緊環抱自己雙臂,因為能抱抱我的人遠在外島! 也還記得我躲在自己房間的門後縮在角落,似乎那人還會追趕過來! 其實回頭想想我真的非常非常幸運,因為遇到的竟是一個那麼輕易就放棄的人。 否則我今天大概不會這樣說出往事,日後在做社會版性侵新聞時不會那樣感同身受,甚至我人生的路會走得很不一樣。 剛剛蝦米說,好想咬那小偷一口! 原來恨得牙癢癢就是如此的感覺! 我並不恨那個司機,更不想咬他一口! PS‧當年我沒有報案,更不想再看到那個人,所以你應該了解爲什麼很多性侵案子總是不了了之!所以,案件黑數那麼高。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