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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9 15:23:48瀏覽95|回應0|推薦0 | |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另外,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攝錄影音資料至少保存 30 日並保密,且傳送至地方政府建置的網際網路系統儲存。機構違反相關規定,處負責人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針對兒虐事件吹哨者,《兒托法》也設有保護條款。 《兒托法》納入違規記點制度,居家托育人員於 2 年內違規點數達一定次數者,主管機關應命其暫停一定期間的新收托服務,並依家長意願協助轉托;5 年內暫停新收托達 2 次,再違規且遭記違規點數者,廢止其登記。至於違規樣態範圍、記點次數上限,將與實務工作者、家長等團體討論,在子法中訂定細節。 《兒托法》相關子法共 20 部,包括違規記點、監視錄影設備等辦法,將在 1 年內陸續完成,實際上路時間以行政院訂定施行時間為主。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完成此案讓政府能以「專法」位階,加強專業人員管理及汰換機制、安全監管與品質提升、保障家長權利與「吹哨者」保護、確立罰則與不良機構退場機制。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表示,三讀通過心中沒有太多慶賀的喜悅,直言「是我們慢了,是我們大人錯了」。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說,面對少子化的衝擊,政府應該要讓孩子成為國家的寶貝,希望兒托不再有兒虐發生,平安健康地長大。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則說,她未來將扮演最嚴厲的監督者,確保政策不會「看得到吃不到」。 立法院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 托育制度邁入新里程碑(115.4.14衛生福利部新聞稿) 立法院院會今(14)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衛福部感謝立法院朝野委員不分黨派共同支持法案,及社會各界與民間專業團體的持續鞭策與關注修法進度,讓專法得以順利完成法制程序,不僅開創未滿2歲兒童照顧制度的新里程碑,更讓整體托育服務往前邁進一大步。 衛福部表示,兒童托育服務法自110年起邀集政府機關、專家學者、兒福團體、托育團體、家長團體及利害關係人等代表,歷經4年共召開達40次會議及4場分區公聽會,蒐集多元意見與充分溝通對話後審慎討論定案,讓法案制定更為周延完善。 衛福部說明,兒童托育服務法原由行政院送到立法院審議的6章78條,經過立委審查時再增加至6章94條,顯見社會各界對專法的深切期待。專法聚焦在整體托育服務制度的完善建構,共包括五大面向: 一、提高居家托育法律位階及執業資格:將輔導管理機制提升法律位階,明訂「居家托育」專章;透過源頭把關居家托育人員資格,完成職前培訓後應取得托育人員技術士證始得辦理登記;確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定位為行政委託性質,強化人員資格管理。 二、強化托育機構透明度及管理規範: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全國一致托育機構評鑑指標;托育機構應訂定管理計畫、確實執行,並應公開人員資格、收托人數、收退費項目等資訊,以利民眾查詢;托育機構應建立托育人員參與托育服務及員工權益重要決策之機制,確保托育相關人員權益。 三、強化不當對待(照顧)案件處理機制:將現行地方政府處理不當對待(照顧)案件運作機制法制化,建立事件調查及審議機制;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至少保存30日並將影像上傳至雲端異地備份保全證據;提高違法人員及托育機構處罰強度,新增居家托育人員違規記點制度。 四、因應家長需求提供多元化托育型態:公共托育家園正名入法,以完備法制化管理與輔導;新增社區互助式、部落互助式及職場互助式托育機構型態,並強化定點臨時托育服務管理規定,提供家長多元托育選擇。 五、加速布建公共化托育機構回應家長期待:放寬公有不動產以無償方式提供非營利性質法人使用,運用學校餘裕空間辦理托育機構免予變更使用執照,加速公共化托育機構設置。 衛生福利部再次感謝社會各界肯定托育專法的重要性,並在本部研訂法案過程提供諸多具體建議,也參採納入法條內容,後續將在1年內陸續完成約20部的授權法規,並期盼全國托育服務提供者能與政府及家長一同努力,三方共創雙贏。 三讀條文連結網址:https://www.mohw.gov.tw/cp-7398-86108-1.html 雲端監管 幼教業:憂傷害親師關係 認治標不治本、恐加速幼教人員流失 盼訂調閱辦法 違規記點制存灰色地帶應事前規範 立法院會 14 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針對托育相關人員,若發生身心虐待或情節重大性騷擾等,最高可處 60 萬元罰鍰;同時明訂托育機構應裝監視器,畫面需上傳雲端監管。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擔憂,主管機關若未制定影像調閱規範,恐會造成老師疲於奔命,甚至傷害老師跟家長間信任感;幼教員則擔心這種治標不治本的高度行政管理,恐加速幼教人員流失。 許文菁指出,幼教人員不是害怕監視器或抗拒影像上傳監管雲,而是擔心監視器畫面被隨意調閱,例如過去有孩子水壺不見,家長堅持要調閱監視器查看,不僅耗費行政資源,也傷害老師跟家長間信任感,主管單位應該要明確制定調閱標準跟規定,避免被惡意使用。 全教總幼教委員會主委楊逸飛指出,有孩子因為濕疹抓傷,老師卻被指控虐童;另外,有老師擔心孩童玩耍跌倒受傷上前制止,不慎造成瘀青也被投訴;這次修法後幼教人員防禦性托嬰現象會更嚴重,不敢主動抱或關心孩童,以免惹禍上身。 楊逸飛表示,昨天通過的專法讓現場教師非常不滿,認為勞動尊嚴太低,未來只要孩童向家長投訴,都可以提出調閱影像要求,造成幼教人員恐慌,勢必造成托嬰中心、保母人力更加吃緊,爭議實在太大,對幼教環境不是一件好事 一位幼保員也指出,幼教老師長期承受低薪高壓工作環境,如今新制上路後,對幼教人員壓力更大,「看到一個影、生一個孩子」,治標不治本的高度行政管理與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不會提升幼兒照顧品質,反倒加速幼教人員的快速流失與畏懼再進入這個職場。 許文菁強調,兒虐零容忍,支持於班級內安裝監視器,監視畫面上傳雲端統一管理,但盼由政府訂定調閱辦法並專責調閱,僅在有必要釐清事件時,由政府依照規定及流程調閱畫面,園方更不應將監視畫面用於對老師考核或評比依據,否則低薪高壓的環境,恐會讓幼教員缺工荒步上教師荒後塵。 另《兒童托育法》新增「居家托育人員違規記點制度」,細節仍待子法訂定。保母 BETTY 認為,記點制度是不錯的做法,不過直言實務上仍有一些難以界定的灰色地;保母陳小姐則認為,保母來源管道多又參差不齊,記點制度只是事後清算,且第一線訪視員缺乏實務經驗,面對惡意隱瞞的情況,恐怕難以看出異狀。政府應積極建立事前規範,明確訂定標準並整合各系統,而不是每次發生事件才事後諸葛,這樣沒有意義。 肯定居托入法 托盟憂外傭新制 削弱托育品質 《兒童托育服務法》14 日三讀,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肯定此立法,但憂心近日已上路的放寬外籍幫傭聘僱政策,可能會削弱政府持續充實本國專業托育人力與改善勞動條件的決心,進而影響整體托育服務品質,呼籲應「擴充公共托育量能、落實管理機制、提升服務品質、穩定專業人力」為核心目標,才能真正回應家庭需求,確保制度健全發展。 托盟表示,《兒童托育服務法》立法目的上,確立清楚應「提升公共托育服務量能」,明定托育政策不僅涉及兒童照顧,更具有支持青年家長兼顧育兒與工作的社會價值。 托盟說,未來居家托育人員違規時將會記點,一定時間累積達一定點數者,將會有相應的收托限制,嚴重者將退場,將有效解決長期以來,少數人員不斷違規,卻只要暫時改善便能船過水無痕的問題。 托盟指出,新法明定,涉及重大違規或爭議案件時,應由專責人員或調查小組調查,調查結果亦須交由兒童福利專業、法律專家、托育人員與家長代表等跨專業成員所組成審議小組認定。 托盟提及,未來將由中央主管機關召集「托育諮議會」明定托育收費、退費項目與調整原則,再交由地方政府於「托育審議會」依前述原則審定實際收、退費金額,將可建置托育費用合理調整體系,穩定托育人員收入。 托盟指出,長年在制度中角色模糊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也正式入法,新法明確規範居托中心業務範圍、通報責任及人員資格與管理義務,並納入中心工作人員不適任人員查詢機制,透過清楚界定中心的輔導、通報與把關角色,賦予居托中心更明確的托育風險管控與預防的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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