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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13 21:12:29瀏覽60|回應0|推薦0 | |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陳亭妃等人提案修法加重內容,包括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卅一條至第四十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之罪,不適用假釋規定。相當於與未滿十六歲、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有對價性交或猥褻行為者;引誘、招募、媒介、藏匿等,使兒童或少年有對價性交或猥褻行為;強暴、恐嚇、監控等,甚至是拍攝、製造、持有、散布兒童或少年性影像都涵括在內。 陳亭妃表示,近期國內兒虐或兒少性剝削的重大社會事件一再發生,像剴剴案、黃子佼案及台版號房的創意私房事件等,都是對於兒少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這一類的事件已朝向組織化、營利化趨勢發展,往往都是特定人士反覆實施犯罪,造成民眾的恐懼不安和憤怒。 陳亭妃呼籲,政府一定要用最高規格標準,檢視虐童還有兒少性剝削事件的規範,以及處理相關事件的配套措施是否完備,也盼朝野能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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