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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9 21:25:12瀏覽112|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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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Laws/wfrmExamLaws.aspx?kind=3&menu_id=320&laws_id=337 節錄 第七條本考試應試科目: 一、社會工作。 二、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三、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四、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五、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八條 依第六條之規定申請部分科目免試經核准者,其應試科目如下: 一、社會工作。 二、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三、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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