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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外國人才來台 立院修法放寬應試規定
2021/01/16 03:04:19瀏覽14|回應0|推薦0

擴大吸引外國專業人才入境工作,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專技法明定,外國人領有外國政府核發的有效執業證書並經認可,應專技人員考試得申請應試科目、分階段或分試的減免。

因應擴大吸引外國專業人才入境工作,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專技法)規定,外國人領有外國政府核發的各類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有效執業證書,經台灣各該職業主管機關本於平等互惠的原則認可,依本法應各該類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者,得依其執業經歷,申請應試科目、分階段或分試的減免。

同一條文規定,其考試方式除筆試外,並得以口試、知能有關學歷經歷的審查或其他互相對等的適當方式行之。

條文也規定,外國人及華僑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得以中文或英文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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