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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2:00:25瀏覽6|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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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與韓國歌手「酷龍」具俊曄再婚後,前夫汪小菲拒絕依協議支付費用,大S先前以當初的調解筆錄為據,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750萬元財產,之後又聲請追加執行生活費、夫妻財產,如今大S還有530萬餘元尚未獲償,汪小菲也對大S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聲請停止強制執行,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汪小菲提供160萬元擔保金後,准許停止執行,可抗告。
台北地院今下午3時也將拍賣汪小菲的ASTONMARTIN豪華跑車,出廠年月為2014年3月,鑑定底價為620萬元,此為法院首拍,根據法院公告指出,有意投標者於拍賣時提出125萬元保證金後,即可獲投標資格。
大S先前曾主張汪小菲未依照調解筆錄約定給付生活費,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750萬元財產獲准,但汪小菲聲請停止執行,並提債務人異議之訴,法院裁定汪小菲提供165萬元擔保金後准許停止執行,而債務人異議之訴部分,一審判決汪小菲敗訴,案件上訴二審審理中。
大S2022年12月7日聲請追加執行生活費200萬元、違約金1000萬元,經法院裁定駁回其中500萬元;又於2023年3月16日聲請追加執行250萬元生活費及500萬元財產,相關執行程序仍在進行中,法院也分別於2023年5月19日、9月7日發給大S727萬餘元、191萬餘元。
汪小菲再度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以此向法院聲請停止強制執行,法院審酌大S還有530萬5252元尚未獲得清償,經計算停止執行可能遭受的法定遲延利息後,裁定汪小菲應提供160萬元作為擔保,才能准許停止執行。
據了解,汪小菲尚未辦理提存,因此法院仍會繼續強制執行程序;另外,汪小菲提債務人異議之訴部分,因訴訟標的為530萬5252元,台北地院也裁定他應繳交一審裁判費5萬3569元,並限他收到裁定後2日內補繳,否則即會駁回訴訟。
以下內文出自: https://stars.udn.com/star/story/10088/8298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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