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2/05 13:15:17瀏覽314|回應0|推薦2 | |
根据中评社台北记者黄惠玟2月5日报导,台湾主管卫星广播电视的通讯委员会(NCC)有意制定禁止名嘴爆料条款,以遏止报谓的谈话性节目口水歪风问题。对此,国民党“立委”邱毅指出,目前刑法早就有规范,如果名嘴涉及侵害他人名誉,当事人可以立即提起告诉,不管是民事或是刑事都可,NCC此举是多此一举! 我以为,名嘴爆料已经成为华人社会民众参与民主监督政府的重要一环,是华人社会民主进步及政府开放的重要体现,绝对禁不得! 阅读过柏杨的《中国人史纲》的人都知道,华人社会是一个十分封闭的社会,其对外扩张也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安于现状、思乡习俗、宁静生活就成为人生的最好追求,这是华人的优点也是华人的弱点及致命伤;正是这种封闭性,培育了华人崇古的儒家思想和官官相护的士大夫政治理念,致使死忠和愚忠成为平民百姓梦想改变命运的思维死胡同。在这种人文环境下,官场贪污腐化普遍存在,但民众却无法知晓真相,更难以惩治贪污腐化的人,因为那些贪污腐化者全被“官官相护”和“死忠和愚忠”掩护了,除非出现明君,否则,盗国财者总是不了了之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台湾在国民党执政的2000年前如此,2000-2008年民进党执政也是如此,只是期间由于有名嘴不断爆料,才使贪污腐化者丑闻真相大白,特别是陈水扁这家子的通天大案,没有名嘴爆料,哪能办得下去?!难道这也有错吗?! NCC在民进党执政时,曾经做出招致全环华人狂风怒号甚至连美国也看不习惯的干涉新闻自由的“好事”,现在是国民党执政了,我希望NCC也要好自为之,管该管的事,不要无中生有,让民进党人有机可占,白白让同仁们好不容易争取到的民主监督新机制因此事而送葬! 所以我说:名嘴爆料是民众参与民主监督政府的重要一环:禁不得,就是禁不得!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