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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2 11:54:46瀏覽37|回應0|推薦0 | |
念佛光明燈(象山慶26.2.22) 佛(菩薩)之光明,就其「性質」與「功能」可分為: 1.身光:色相—眼見而確知 1-1.常(圓)光:相好—世間、第一義悉檀, 《甄解》:「圓明無礙,無時不照」;恆常自發,永 不磨滅。《悲華經》:「常光照於無量無邊百千億那由他諸佛世界。」《大智度論》卷八: 一切諸佛「常光」無量,常照十方世界。釋迦牟尼佛,神通身光無量,或一丈、百丈、千萬億,乃至滿三千大千世界;乃至十方,如諸佛常法。但於五濁世為眾生少德、少智故,受一丈光明;若受多光,今眾生薄福鈍根,目不堪其明。如人見天身眼則失明,以光盛眼微故。若眾生利根福重,佛則為之現無量光明。……見佛常光,必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1-2.放(現)光:神通—對治、為人悉檀, 應機施化,有起有滅。《甄解》:「以光驚悟,有時而照,現收隨宜,故或曰之現起光,亦名神通光」。《大般若經》: 如來、應、正等覺,成就如是諸相好故,身光任運,能照三千大千世界,無不遍滿;若作意時,即能普照無量無邊無數世界;然為憐愍諸有情故,攝光常照,面各一尋。若縱身光,即日月等所有光明,皆常不現,諸有情類,便不能知晝夜、半月、月時、歲數,所作事業,有不得成。 2.心光:智慧—冥加而護念, 照破眾生之無明(煩惱)。 照法:真俗雙鑒(如理/根本)智--真諦實智—實相身,見眾生界自性清淨(無著),法性真理,唯佛盡證。 照機:普應群品(如量/後德)智--俗諦事智—為物身,通達無量無邊法界(無礙),世出世法,唯佛通達。 佛有「身光」與「心光」之分,應不同之根機而攝受;眾生亦有「眼見」與「心見」之別[1],依各自之因緣而得益;然究竟言之,身/心之光一體,眼/心之見同歸。《無量壽經甄解》:「一乘圓佛光明,色心不二,身智無礙,常光、放光,照機、照法,相即相融。」佛慈悲攝受之光,普應諸品,遍照眾生。《觀經》第九觀:「觀佛身故,亦見佛心。佛心者,大慈悲是,以無緣慈攝諸眾生。」靈芝疏:「見佛心者,身為心相故。佛無一切心,唯有大慈悲;慈者,與樂,悲即拔苦;眾生無盡,佛大慈悲亦無有盡。」既然是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則十方三世一切眾生,皆得佛光之照、佛願之度,雖似有身/心、常/放之異,只是佛之方便、眾生之分別也。 就淨土門阿彌陀佛之光明而言,《無量壽經甄解》云: (慧心法師):「常光一尋,雖常非遍;別緣遍照,雖遍非常。此(彌陀)佛光明,即不如是,經無量劫,遍照十方,實是諸佛不共德也。」……今此<願文>及<成就文>,對諸佛有限量光明,顯無量無邊光體,故知是身光而常光也。……今(大)經,明因攝取,果攝在其中;《觀經》舉果攝取,因攝取在其中。又可,今經智門,超踰諸佛為本;《觀經》悲門,攝諸眾生為最。 阿彌陀佛由因位之願行,故以常光遍照十方世界,這是「經無量劫,遍照十方」的常態之身光,周匝於佛身,晝夜而常照;是故阿彌陀佛又名「無量光」(Amitqbha),與「無量壽」(Amitqyus)為兩個代表性尊稱[2]。佛法中或以光明為「智慧」之表現,或合稱「智光、慧光」,有時又以太陽(日)為人間光明之極致,而合稱「慧日」;諸佛轉識成智(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同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通稱「無上正智、一切種智」,或細分為「如來十智」,因此,皆有各種不思議光明,以照耀世間、攝受眾生。而阿彌陀佛更以「無量光」為號,有其超勝之義,如《大經》:「無量壽佛,威神光明,最尊第一,諸佛光明,所不能及。」「無量壽佛,光明顯赫,照曜十方,諸佛國土莫不聞焉。」《大阿彌陀經》:「諸佛中之王也,光明中之極尊也。」《觀經》云:「是諸佛土雖復清淨,皆有光明。」「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念佛眾生攝取不捨。」《小經》:「彼佛光明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 善導師《般舟讚》:「相好彌多八萬四,一一光明照十方。」如此超勝之光明,表徵了阿彌陀佛的智慧: 智慧─實相(法性)身,真實功德相,彌陀自利之德,彌陀成佛因果,無礙光自體。 光明─為物(方便)身,不虛作住持,彌陀利他之德,眾生往生因果,無礙光照用。 就是說:佛智是體、佛光是相、破闇(無礙)是用。那麼,光之「體」的彌陀佛智(五智)有何特勝?《大經》:「佛智、不思議智、不可稱智、大乘廣智、無等無倫最上勝智。」五智佛境界,唯佛與佛,乃能究盡,我輩凡夫,只能仰信佛言,稱念佛名;具體而言,這五智就在彌陀本願,「乃至十念,必定往生」,這是眾生所能信解,也是彌陀「威神光明」不可思議之所在。對於念佛人,彌陀的光明無量無邊、永恆不滅,能度眾生、拔諸苦,溫暖眾生的心、照亮「回家」的路。善導師《往生禮讚》: 彌陀身色如金山,相好光明照十方;唯有念佛蒙光攝,當知本願最為強。 阿彌陀佛身(相好)如山,而色(光明)是金,對眾生以身光遍照而能調熟、以心光攝取而得往生。佛心雖平等,根機有親疏;本願及三緣,唯攝念佛人,因為眾生念佛則與佛心相應。 我們能生而為人,並聞信彌陀淨土而稱名念佛,可說是彌陀十劫以來「身光」之調御,成熟了我等之信心,而起信念佛,佛就同以「心光」平等攝取,現生護佑,臨終接引,往生安樂而熏習成佛。 以上簡述之光明,已讓眾生驚嘆、感恩,而至心信樂,稱名願生;《大經》又細開為十二:「無量、無邊、無礙、無對、炎王、清淨、歡喜、智慧、不斷、難思、無稱、超日月」;曇鸞師<讚阿彌陀佛偈>如是稱讚:「智慧光明不可量、解脫光輪無限齊、光雲無礙如虛空、清淨光明無有對、佛光照耀最第一、道光明朗色超絕、佛光能破無明闇、光明一切時普照、其光除佛莫能測、神光離相不可名、光明照耀過日月。」這是第十二願所成就,十二光互攝互具, 總括諸佛光明,普照十方世界,攝受念佛眾生,謂之不可思議。 無量光與十二光,或總或別、可合可分,各有意義與功能,在彌陀,乃悲智利他之示現,在眾生,則是調熟攝取之受用,其中之運作,非凡愚可知,可信受而不測知。就阿彌陀佛「實相法身」究極無垢,其所放之利他(為物身)光明,亦是無染無雜,可總稱「清淨光」,《往生論》云「淨光明滿足,如鏡日月輪」「佛慧明淨日,除世癡闇冥」「無垢光炎熾,明淨曜世間」;<讚阿彌陀佛偈>云:「道光明朗色超絕,故佛又號清淨光。一蒙光照罪垢除,皆得解脫故頂禮。」此外,《普門品》云:「無垢清淨光,慧日破諸暗,能伏災風火,普明照世間!」 民間盛行之點光明燈,雖有特定的(消災祈福)效果,然而個人宿業所該的果報仍須承受。若借由點燈而接觸佛教,進而信解,從此「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改變業習,或可積聚善緣、減少災難,這才是佛教點燈的意義。以至誠心點一盞佛教的光明燈,或可得諸佛菩薩放光加持、消除業障;也可藉此提醒,根本上應以佛法修行,來增長的福慧,累積成佛的資糧;若同時為他人點燈、祝福,可種下未來同修同度的因緣。其次,點燈的財施,亦能供養僧團、護持寺院,助其弘傳佛法,利益。 然而,最殊勝的是以稱念「南無阿彌陀佛」為光明燈,在心口之中點燈--因為,阿彌陀佛以其名號而救度眾生,名號即是有聲之光明,其中有「光、壽」二無量,及「機、法」二燈明,一切無所欠,萬事皆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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