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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連續殺童事件—加害人自招其罪
2021/11/05 23:49:18瀏覽654|回應1|推薦0

      1985年臺灣屏東發生震驚社會的陳高蓮葉連續殺害7童刑事案件,陳高蓮葉在鄉里間是出名的喜歡小孩,但因子宮肌瘤切除子宮後,性情大變,加上婆家嘲諷又懷疑丈夫出軌,最後對有孩子的鄰里產生扭曲的嫉妒心,藉由發糖果給孩子的機會連續殺害7名兒童,詳細案情讀者可以上網搜尋,對照本文更能了解人世因果。       

      陳高蓮葉前世是中國軍閥的中高階將領,歷史上並無留名,她那一世沒犯甚麼殺業,只是貪財,藉機歛取百姓財物,按照因果循環的道理,陳高蓮葉此生應該只是生活不順,不至於早死,可是她克制不住變態的嫉妒心,犯下滔天大罪。 由於陳高蓮葉所犯為靈界一級重罪,人間死刑執行完後,至今仍在地獄受刑,最常受到的懲罰是不斷被拖地勒脖子,無止無盡,過幾年受完地獄刑罰將投胎到新疆附近為小女孩,自小父母雙亡受盡骨肉分離之苦。

      2003年12月臺灣發生女保險員分屍案,兇手陳金火與其學徒強姦女保險員後將其割頸殺害,後來陳金火被判死刑,於2012年槍決。 陳金火前世為日本中年男子,喜歡以打罵、精神虐待懲處家人,但並無殺業,造因果輪迴道理,此生應該不會短命,然而因為犯下不只一件靈界一級重罪,受到人間刑法判決,陳金火服完人間死刑後,至今仍在地獄受刑,過幾年後將投胎到美國為黑人小男孩,幼時受歹人殺害。

      選這兩起駭人聽聞的社會案件分享他們的前世與來生是想釐清一個觀念,這些犯下大錯的地獄受刑者前世其實都沒犯下太嚴重的殺業,今生原則上只是吃苦,不至於早亡,而他們因為壓不住心魔,受到累世對於被害者的不良因果牽引,進而殺害,可謂死刑自招,怪不得誰。

      受害者大多前世犯下大錯,今生注定早亡,如果不是這個加害人,也會有別人或者天災致其早亡,因此受害者是前世罪業今生還,還完了,下一輩子無事一身輕。靈界主宰重視的是人類面對因果考驗時的態度,以上兩個案例而言,雖然受害者遲早都會在近日死去,但加害者的心態無可原諒,因此必須下地獄懲戒。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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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勇明
2024/08/04 10:59
對了,請問一下一個問題,你裡面提到這些殺人凶手因為受到
對方累世因果的影嚮壓不住心魔而殺人,你這個問題實在讓我
想不通,畢竟那些都是受害者累世所做的惡世罷了,我門每個
人又不會知道自己前世幹了什麽,又這麽會影響別人呢,而且
每個人投胎之後不一定就是壞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