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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3 00:04:26瀏覽158|回應0|推薦1 | |
寶貝肌膚 嬰兒溼巾 必須標示全成分
食藥署宣布,自即日起,嬰兒專用溼巾納入化粧品類管理。(鄧博仁攝)
為保護嬰兒肌膚,即日起,嬰兒專用溼巾將比照化粧品管理。衛福部食藥署表示,未來標榜「嬰兒」溼巾的外包裝,須標示全成分,且要符合化粧品製造工廠的設廠標準才准生產。醫師指出,部分溼巾含防腐劑、螢光劑等化學成分,易對嬰兒皮膚出現刺激、過敏反應,標示全成分有助家長挑選。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科長洪國登說,新制昨天上路,主要是考量嬰兒皮膚厚度較薄、角質層和皮脂層也較脆弱,加上汗腺未發育完全,故決定把過去依一般商品管理的嬰兒專用溼巾,提高管理強度至化粧品等級。 根據食藥署新制,未來只要有標榜「嬰兒」的溼巾,便要比照化粧品管理規範,包括外包裝須全成分標示,禁用、限用的成分等,且製造場必須符合化粧品設廠標準。洪國登說,新規定將以製造日期為準,無論是國外輸入或本地製造,都將以「製造日期」為準,也就是今天出廠的產品,就必須符合新規定,而目前庫存、架上的產品,仍可販售。 皮膚科醫師趙昭明說,以坊間餐廳常見的溼巾為例,因為外觀需求,常會添加會變白的可遷移性螢光劑,且因溼巾含大量水分,會添加防腐劑來避免發霉,也會添加香精來增添香氣,但若依現行規定,並不會將這些成分全部標示出來。 他補充,家長若沒注意,便將這些含化學性物質的溼巾,擦拭嬰兒的私處、臉、口鼻等黏膜處,可能會產生異位性皮膚炎、搔癢、紅腫等刺激過敏反應。 洪國登說,若標示違規,可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開罰最高10萬元罰鍰,並將產品沒入銷毀;若無化粧品工廠登記、卻仍擅自製造嬰兒專用溼巾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他表示,自去年4月公告此訊息後,政府便和各相關業者持續溝通、讓業者能加以因應,應不會出現產品斷層的現象。 (中國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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