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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農地開發 公辦更「理想」
2008/11/18 20:04:17瀏覽2316|回應0|推薦2

彰化縣政府上周宣布,員林鎮184公頃都市計畫外圍農業區開發案,將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這個重大轉折的過程、原因為何,對地主以及地方整體發展有何幫助?本周面對首長專欄,請到彰化縣長卓伯源回答相關問題。

員林鎮民林漢威(30歲,工程師)問:道不久前才有地主要申請自辦,縣府這項決定憑據何在?如何讓想自辦的地主心服口服?

卓伯源答:此案的主要計畫在95年9月間由內政部都委會審定,本縣都委會97年11月5日通過細部計畫,決定採公辦,依照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採用公辦不需經地主同意,而且地主取回土地比例高達55%;後續還會公開展覽及辦說明會,綜合地主更多意見,擬具計畫書後送內政部最後審定。

林問:這種方式對地主最大好處有哪些?

卓答:本區共有10個單元,如果讓大家各自辦理,開發順序就有先後,環繞本區的30米外環道就必須分段開發,界面銜接上會有問題。若某些自辦區談不妥,但路還是要照開,只有強制徵收,地主雖領了徵收費,但土地全沒了,無法享受到後續增值。

林問:地主取回比例高達55%,會不會壓縮到全區的公共設施面積?開發完成後,對員林鎮到底有哪些好處?

卓答:公設比在主要計畫中早就明定,不會因此縮水;會選擇公辦,是有「理想」及「公益」兩大出發點,先談「公益」,如果交給私人自辦,他們會以營利為目的,但政府不會,要花的60億元開發案,財源也都覓妥。

「理想」來說,要做就做最好的,外環道完成後,全長8848公尺,道路中間留有綠帶及人行步道、自行車道,民眾要健身、跑步都行,地下有雨水、汙水下水道及電力、電信、寬頻等管線。在重劃區外的土地,也會因為外環道路通車而增值。

此計畫4年內一定可以完成,屆時員林鐵路高架化完工,員林會搖身一變成為優質的都市,升格縣轄市指日可待。記者唐復年/採訪、整理

( 在地生活中彰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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