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社 會 現 象
2023/02/11 05:13:46瀏覽97|回應0|推薦0

切社會現象

 電視新聞播報幾乎每天都有車禍,肇事原因不外乎酒駕.駕駛者迴轉.行人跑到高

 (快)速公路上穿越馬路.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不走斑馬線).在馬路上高速行駛.

 腳踏車其在人行道.滑板車在馬路上穿越,及電動自行車沒掛牌穿梭馬路等,上述

 治安問題造成傷亡,如果是家庭經濟支柱者又造成社會問題,政府只有立法,而罰

 則根本沒有在實施處罰,有些罰則也是過輕.

 建議,上述要嚴謹規範,如已經規範那就要做到,做不到者,如果是員警缺乏之問題

  ,那就要增加一些青壯年做義警,而義警必須充分的訓練(尤其人身安全的訓練),

 義警制度必須強化建立,這對國家來說是一件好事.

 再,有些交通罰則必須修改(我國是一法律制度的國家),像駕駛者係依照法律規定

 行駛,而民眾因不依法而造成駕駛者之困擾,像如果民眾被撞傷亡,左述情形,按理

 是傷亡者家屬要賠償,亦即撞到人這一方是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倘駕駛者依規定行駛而也要負損害賠償責任,那交通法律全部廢除就好了!法律存

 在無義意!

 期望政府在交通方面能多多進步!

( 時事評論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46a391a9&aid=178347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