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23/02/11 05:13:46瀏覽97|回應0|推薦0 | |
電視新聞播報幾乎每天都有車禍,肇事原因不外乎酒駕.駕駛者迴轉.行人跑到高 (快)速公路上穿越馬路.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不走斑馬線).在馬路上高速行駛. 腳踏車其在人行道.滑板車在馬路上穿越,及電動自行車沒掛牌穿梭馬路等,上述 治安問題造成傷亡,如果是家庭經濟支柱者又造成社會問題,政府只有立法,而罰 則根本沒有在實施處罰,有些罰則也是過輕. 建議,上述要嚴謹規範,如已經規範那就要做到,做不到者,如果是員警缺乏之問題 ,那就要增加一些青壯年做義警,而義警必須充分的訓練(尤其人身安全的訓練), 義警制度必須強化建立,這對國家來說是一件好事. 再,有些交通罰則必須修改(我國是一法律制度的國家),像駕駛者係依照法律規定 行駛,而民眾因不依法而造成駕駛者之困擾,像如果民眾被撞傷亡,左述情形,按理 是傷亡者家屬要賠償,亦即撞到人這一方是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倘駕駛者依規定行駛而也要負損害賠償責任,那交通法律全部廢除就好了!法律存 在無義意! 期望政府在交通方面能多多進步! |
|
| ( 時事評論|其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