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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2 23:30:52瀏覽1077|回應0|推薦1 | |
評清幫的發源和演變——在泛長三角地區的轉化 郭緒印 【內容摘要】清幫是大運河的漕運水手和羅教在杭州附近相結合的產物。漕運空閑時,水手集結於大運河南端,借住羅教庵堂。清政府為禁止秘密結社,掃除羅教庵堂,結果事與願違,促使水手秘密結社淡化了宗教色彩,在船上進一步幫會化。道光、鹹豐年間囚運河阻塞,改為海運,大批漕運水手失業轉化到陸地謀生。轉化為鹽梟集團、土匪等,其中也有反抗清政府的。近代上海商貿發達,五方雜處,是清幫最理想的溫床,上海清幫勢力大發展和租界當局以及國民黨當局的腐敗、官員的貪汙是分不開的。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上海清幫勢力滲透到社會各界,成為黑社會勢力。 【關 鍵 詞】清幫;發源;演變;黑社會 【作者簡介】郭緒印(1935—),男,回族,山東定陶人,上海師範大學人文與傳播學院曆史係教授,主要從事中國近現代史研究(上海200234)。 【原文出處】《上海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4.76—84 貫通南北的大運河是清幫的“搖籃”,清幫是羅教和漕運水手相結合的產物。然而清幫產生的地理位置是大運河的南端,即蘇浙地區、杭州一帶。為什麼清幫發源於大運河南端,而不發源於大運河的其他地區?清幫在泛長三角地區轉化的基本情況怎樣?中外學者中有人(以布賴恩·馬丁為代表)認為清幫始終不反對清政府,筆者認為這是認識上的誤區。清幫本來是為清政府運漕糧的忠實工具,很少有反抗清政府的記錄。但是,當清幫轉化之後,其經濟地位、政治處境起了變化,也有了抗清鬥爭的史跡,事實否定了清幫從來不反清的說法。學術界有人否認清、洪兩幫有“合流”的事實,拙文以充分的事實說明的確存在過“清洪合流”。民國初年,全國各地幫會衰落,為什麼清幫能夠在上海崛起並於20世紀二三十年代發展到社會各領域?筆者不揣淺陋,也盡力回答這些問題,如有不妥之處,請專家教正。 一、清幫發源於大運河南端 清幫又稱清門、安慶幫、安清幫、青幫等,“清幫起於漕運”,是學術界的共識。大運河南起杭州,北達北京附近的通州,全長2510多裏,貫通浙、蘇、魯、冀四省。元、明、清三代政府推行的田賦製度,對農民橫征暴斂的大宗糧食,實行“南糧北調”,將南方的糧食運到北方的京畿地帶。當時依靠統一規格的糧船,以大運河為主要交通線(此外,還有“八河”、“九江”、“五湖”皆可通行糧船)。這種漕運方式集中了二、三十萬的水手。這些水手多數來自冀、魯、豫和蘇北的破產農民和破產手工業者,據文獻記載,由於“糧船笨重,江浙人秉性軟弱,不能駕馭,各船水手不能不用河北、山東一帶之人”。【1】哄實並非是北方人體力強的因素,更主要的原因是自然條件造成了江浙一帶比較富裕,北方勞動人民生活更加貧困,不得不背井離鄉出外謀生。而漕運當局所招募的水手恰是這些生活無助的無業遊民。這些貧苦的水手,勞動艱苦,收入微薄,互助性的結社符合他們的需要,而形成結社的“黏合劑”和“催化劑”是一種秘密宗教“羅教”。明末清初,大運河南端的杭州臨運河一帶出現了一些傳播羅教的庵堂,供水手們食宿。羅教的創始人為羅祖,名“清”,他著有5部經卷,綜合了羅教的教義,創立羅教於明正德年間。明朝末年,即有羅祖的徒弟翁氏、錢氏、潘氏三人在杭州一帶設立庵堂,供奉佛像,吃齋念經,傳播羅教,“於是有錢庵、翁庵、潘庵之名。因該處逼近糧船水次,有水手人等借居其中,以至曰久相率皈教”。【2】這是羅教和水手結合的途徑。大運河為漕運的主要水道,糧船集結於大運河南端起程北上,每運一次糧路途費時數月之久,空船需返回杭州一帶。由於運糧有季節性,回船空在大運河南端“待命”約等半年之久才有下次漕運。這批水手遠離故鄉,有家不能歸,食住在杭州一帶遍設庵堂。這些庵堂並非都是新建的,有些是利用老屋、廟宇。水手人數眾多,庵堂數量也相應地多起來。庵堂成為水手們生老病死的靠山,生活上供食宿,生病時供醫藥,死後有義塚安葬。水手們運糧北上時,把南方這些庵堂作為後方的根據地。水手們聚集於庵堂中,遵照“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的傳統觀念,相互幫助求生存,以庵堂為生活依托,以羅教為精神依托,形成了水手們互助性的秘密結社。【3】由此可見,清幫這一民間下層社會秘密結社的出現,根源於廣大水手故鄉的苦難,不得不從事漕運苦力,又為了求生存,而不得不仰賴秘密結社。它是社會矛盾的產物。除大運河南端外的其他地區,史籍中未有羅教傳播的記載,這就說明了清幫隻能產生在大運河南端。 以羅教為精神依托的水手秘密結社,被清政府視為不安定的因素。乾隆三十三年,清政府對羅教采取了嚴厲取締政策。33座羅教庵堂全部被摧毀,嚴禁水手“習教”結社。【4】但事與願違,掃除羅教庵堂的結果不僅未能禁止水手們的秘密結社,反而使秘密結社淡化了宗教色彩,轉入船上活動,促使羅教秘密結社向幫會轉化,成為清幫形成的重要步驟。【5】 二、清幫的轉化及其社會影響 1.清幫的組織概況 清幫初期利用了清政府管理漕運的組織形式,並結合羅教的宗教形式。每幫有老堂船,懸掛羅祖像,由專人管理焚香禮拜,每幫的會首稱為當家,亦稱老管。老堂船上的首領集團為全幫的權力機構,定有幫規家法,用以控製全幫水手。全行業水手結成“幫”,采取師徒相承的縱向伸展,“凡投充水手,必拜一人為師,派列輩分,彼此照應”。【6】實際上全體漕運水手都納入“幫”中。 清代每年漕運北京的糧食“共有400多萬石,運糧的船隻經常有42000多艘,水手有10萬戶,大約20、30萬人,連同他們的家屬,所謂‘仰食者千百萬’”。【7】為了管理漕運,清政府沿襲明製,設漕運總督和河道總督、倉場侍郎及各衛、所,每個衛、所設守備,各幫設領運千總,每艘船上設旗丁,或稱幫弁、運弁,此外還有些武舉隨船效力。清政府還設立了一套特殊的組織製度。這套被清幫利用的組織係統為糧幫。糧幫總公所在杭州武林門外拱宸橋邊。糧幫公所有二,一在南京,一在揚州。衛所有四,“糧船幫128幫半,分屬10大總幫”。【8】其中江蘇省21幫、浙江省21幫、安徽省16幫、鬆江府9幫(另一說為常州18幫)。泛長三角地區即占了67幫,為總數的一半以上。糧幫是按地區、地段分類的,各幫都有名稱,涉及早期清幫人物所屬的幫派。各幫有特定的兌糧地點,所屬地區與糧幫名稱有關,其分類名稱為:江淮四、興武二、興武四、興武九、嘉白、嘉興衛、杭三、蘇前衛、海寧衛、紹興衛……合計34個名稱。【9】這些名稱與地區的關係以鬆江9幫為例,名稱為興武,負責興化到武進七縣一州的漕運。興武一、二、三由興武四統帶,興武五單獨行運;興武七、八、九則由興武六統帶。 每一糧幫平常打什麼旗?初一、十五打什麼旗?進京打什麼旗?出京打什麼旗?船上裝飾與標誌如何?在怎樣情況下如何變換?其規定十分複雜、繁瑣,各幫各有區別、各有特色。在128幫半中,每幫的旗幟、標誌等都是如此繁瑣。這也是清幫的組織特色。這些組織區分也反映在清幫問答、口號的複雜性上,甚至包括船上有多少板、多少釘、進京經過多少閘、出京經過多少涵洞等等,都要問答。幫派成員當遇到盤問時,必須準確無誤,對答如流。這充分反映出自然經濟基礎上的小生產者的宗派文化心態。 2.清幫的轉化 道光五年(1825),江蘇一帶的漕運試行海運,即將原來通過運河的漕運改為海運。原因主要有二:首先,嘉慶、道光年間,大運河因洪澤湖泄水過多和借黃水濟運,黃河泥沙淤積,造成河道淺阻,運河已不便於漕運;其次,清政府為防止清幫在漕運沿途聚眾鬧事,所以改為海運。這一措施給社會帶來巨大震蕩,造成了大批漕運水手失業,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成為促進清廷社會危機的因素之一。清政府規定,全國漕糧每年400萬石,其中運到北京的正兌米為330萬石,江浙兩省共占210萬石(另征白糧即糯米21萬石),這些全由江浙五府一州承擔,占到全國的63.6%。嘉慶時期,僅南方漕糧即增加到400萬石。可見南方漕糧占據了全國的大宗,而江浙兩省又占了南方漕糧總數的大宗。南漕改道由海路運輸,造成40000艘漕運船的水手及河岸纖夫、搬運工人和集鎮商販的失業,據估計,陷入失業困境的勞動者和小商販近百萬人。這也正是造成清幫分化的主要原因,成為促進清政府政治走向危機的社會力量之一。 漕運由運河改為海運的確切時間說法不一。最早起於道光五年,到鹹豐三年(1853)河運全部停止,此時太平軍已定都南京,控製了揚州等地的運河交通。但到光緒十二年(1886),重開運河漕運。不久輪船、火車運輸興起,取代了運河木船。 至鹹豐三年漕運停止改為海道吋,清幫被迫分化的去向大致是:一部分加入太平軍;一部分加入湘軍;一部分稍後加入撚軍;大部分淪為鹽梟集團。據記載:“自鹹豐初年,河徙漕停,粵氛猖獗,無業遊民,聽其遣散,結黨成群,謀生無術,勢不得不流而為賊撚。”可見客觀形勢造成這部分清幫從為清政府運糧的勞動力轉化成了反抗清政府的武裝力量。【10】 3.遍布泛長三角地區的盜匪、流氓、武裝集團 清幫脫離漕船後,轉變為“鹽梟集團”者為數甚多,他們二三百人乃至五六百人一夥,武裝販運私鹽。由於集團行動,官府莫可奈何。其首領稱為“大仗頭”,副首領稱為“副仗頭”,下屬有秤手、書手,總名稱是“當青皮”。他們在許多碼頭設立據點,淮南以深江孔家涵子為下碼頭,以瓜州老虎頸為上碼頭,又以淮北法新壩龍苜城為下碼頭,以錢家集古寨為上碼頭。【11】流竄到安徽巢湖的清幫武裝集團稱為“巢湖幫”,又稱“巢湖”。另有一支在太湖一帶和大江南北的清幫稱為“青皮光蛋”。這兩者和“鹽梟”在組織上互相參差,有時三者混為一體。 流竄於泛長三角地區大江南北的各州縣淪為盜匪者也比較普遍。據清末新聞媒體反映:“安慶道友會之為患久矣,其名目始於安慶幫之糧船。……其後糧船停廢,其族無以為生,即散處各州縣,名曰‘占碼頭’,萃聚亡命,藐法殃民,初猶淮、海一帶,幹百成群,今則蔓延江南、北郡縣,無地無之。”【12】又有報道:“安清道友,大都江淮之間為多,……然近來此等道友流寓他處者,亦不乏人。”【13】在蘇南、浙北、浙西一帶,主要是以巢湖幫為主體的“梟匪”和以遊勇為主體的“青皮光蛋”的活動地區。“江蘇蘇、常一帶,鹽梟及散勇踞太湖為巢穴,四出搶掠。”【14】上述史實說明,清幫脫離漕運後,在泛長三角地區成為流寇,散布於各州縣,“無地無之”。在蘇、浙、皖一帶嚴重影響到清政府的統治。 清幫本是依附於清政府漕運的水手幫,在漕運改道前,未發現有大規模抗清的曆史記錄。但自從漕運改道後,水手們不再依附於清政府的漕運求生存了。存在決定意識,經濟地位決定其政治態度。這批清幫(私鹽販)武裝集團與清政府的鹽務、稅收政策產生尖銳的矛盾,於是變成了武裝反抗清政府的集團。他們也遭受外國侵華勢力的打擊,仇恨外國侵略者。據記載:江蘇各地如“丹陽、江陰、無錫、金匱、陽湖、如皋等處焚毀教堂之案層見疊出”,“嘉湖一帶梟匪蔓延,勢其猖獗……打毀教堂、學堂,種種不法,指不勝屈”。奏折中稱,這批不法之徒,“半為鹽梟,有紅幫、青幫等各種名目”。【15】清幫在光緒年間主要活動於江浙、淮河兩岸以至皖北一帶。【16】江蘇的清幫以江淮要道商貿中心的仙女廟(今江都)為基地,嗣後向長江下遊發展,以蘇滬為活動中心,勢力蔓延到京(口、瓜(州)、清(河)、淮(安),“萌蘖於金陵、蕪(湖)、六(合)”。【17】這些城市都是原來漕運的重要碼頭、港口,也是兩淮鹽場的集散地,清幫在這些地方大有淵源。早在太平天國時期,太湖湖麵即出現了“槍船幫會”,該組織與江北南下的“安清道友”(注:有一說是原為淮河與運河交界處之安東、清河地區的清幫組織,取其“安”和“清”兩字,以後泛稱清幫)即客幫相結合,采取清幫的組織形式,開門收徒。 原在安徽的“巢湖幫”漕運改道後,利用船隻販私鹽為業,集結數百人。以劉正宇為總領,渡江南下,起初在蘇南活動,後進入太湖一帶活動,“凡江南、皖南、浙西諸府之流氓光蛋,鹹屬此流派”。【18】安徽的來安、蕪湖、寧國;廣德、徽州等府縣均有清幫活動。 嘉、道年間以來清幫中的翁、錢兩派數量萎縮,而潘門弟子大增。如以道光五年為劃分清幫早期和中期的界限,那麼,中期活躍在蘇、鬆、常、太、寧、廣、杭、嘉、湖地區的鹽梟集團主要是清幫的潘門,又稱潘家,是與“安清道友”一脈相傳的,所以又稱慶幫、清幫。形成了翁、錢兩家皆由潘家承祀的局麵,正所謂“三家並一家”。【19】清幫到了中期,大都是旱碼頭人幫,成分複雜,走向了盜匪化、流氓化。 在清幫武裝反抗清政府的鬥爭中,最突出的是太湖“梟黨”。“梟黨”以清幫為主體,還包括了其他流派,其中清幫支派巢湖幫人數最多、勢力最大。1905年秋,浙江巡撫聶緝規在奏折中說:梟黨流竄於江蘇的蘇、鬆、常各府及浙江的嘉、湖地帶,專門武裝販運私鹽和聚眾賭博,有時也搶劫商旅、綁票勒索。這幫匪徒本來在安徽,來到太湖流域後,當地流氓、無賴隨聲附和,黨羽日多,勢力越來越蔓延,對浙省的未來影響重大。【20】同時清廷也接到其他官員的奏報說:“浙江、江蘇兩省梟匪出沒,搶劫勒索之案層見疊出,官差通匪,無惡不作”,決定“嚴行懲辦,以遏亂萌”。【21】杭州將軍瑞興奉令於當年秋、冬出動防營擊潰了部分梟黨,使浙西梟黨向江蘇轉移。次年,兩省合剿,未能收效。 到1907年,梟黨又趨活躍,聲勢更大。同時,浙江桐鄉、寧海等地發生災民鬧漕事件,得知梟黨支持災民鬧事,從中煽動,倘若滋蔓,將牽動全局。【22】清政府決定調江西、湖北、江蘇、浙江四省兵力共30餘營,於1908年春展開了大規模清剿。陶成章在《浙案紀略》中將太湖梟黨的活動稱為依附於革命黨,並認為巢湖幫首領餘孟庭素與革命黨交往,有反清的政治要求,因軍費無著,乃率領徒眾連劫當局的局卡及為富不仁者數處,官府派兵進剿,屢為所敗,“孟庭之軍勢益振”。並於1908年初派遣使者約浙東義軍統領竺紹康、王金發“為東西同時並舉之策”。但1908年,清政府清剿梟黨已達高潮,因清軍阻斷交通,致使梟黨未能如約和革命黨會合。 餘孟庭部清幫武裝活動於嘉興、嘉善、海寧、石門、平湖諸州縣,“焚局卡,逐清吏,兼出清吏及富家積粟以振饑民……軍行所至,鹹以劫富濟貧為辭,由是鄉裏窮民望孟庭軍旗,儼猶大旱之望雲霓。孟庭之名,震於沿江上、下遊諸省。清兩江總督端方聞之大懼,令江浙諸營合師環攻之,孟庭等不為所屈,與清軍轉戰於蘇、鬆、嘉、湖、寧、杭間,大小四十餘次,孟庭親自督陣者二十餘次,戰無不克,前後計斬清兵及團勇二千餘人,將校百餘名。”【23】這段汜載在清幫反抗清政府曆史上鮮為人知的光輝篇章,可稱之為比較典型的英雄事跡。 太湖梟黨最後在清政府重兵圍剿下寡不敵眾,遭到慘敗。餘孟庭在青浦被俘,押到蘇州後堅強不屈,不受收買,英勇就義。【24】 太湖梟黨雖然有小生產者集團的某些惡習,但能在一定條件下“幫助貧苦同鄉”和武裝抗清,有可以成為革命的同盟軍的積極一麵,所以革命黨領袖人物陶成章將梟黨列人革命同盟軍中,並將餘孟庭、夏竹林等寫入革命人物列傳加以頌揚。 4.清洪合流 清幫脫離漕船大批轉化為盜匪、流氓後,與長江中下遊的哥老會即洪幫,有著共同的活動地盤和職業。哥老會從長江上遊往中下遊販運煙土者居多,而清幫由兩淮鹽場和長江下遊向內地販運私鹽者居多,但哥老會和清幫在職業範圍上是交叉的,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兩者之間具有既聯合又矛盾的關係。在搶占碼頭方麵,兩者常有械鬥,相互仇殺。太平天國時,清幫曾被哥老會殺了56個碼頭官,剩下72幫半。但太平天國失敗後,湘軍大批遣散,其中的哥老會轉化為盜匪,成為反抗清政府的力量。在清幫中期,清幫和哥老會共同受到清政府的鎮壓,共同被清政府視為危害治安的“匪”類,兩者在共同對付清政府鎮壓方麵又有聯合。由於活動地區和職業有共同點,麵臨共同的敵人,清幫和哥老會由對立、仇殺走向妥協。史載:“安清道友、哥老會匪黨甚滋,散布各省地方,狼狽為奸。”【25】兩者在組織方式上互相借鑒,互相滲透,各自有人加入對方的幫會。例如號稱“長江三龍”(龍鬆年、王金龍、陳金龍)之一的陳金龍原為洪幫首領,又加入了清幫為安清道友會的“通”字輩,【26】已經打破了“洪”不得人“清”的規矩。到光緒晚期,清洪合流更進一步演化,以致被認為達到“安清道友與哥老會匪一而二、二而一”。【27】鎮江鹽梟頭目徐寶山本來是清幫興武四“大”字輩人物,和泰州洪幫的“四大江湖”(龍頭大哥的顧問)任春山結拜為弟兄,任介紹徐人洪幫,徐介紹任人清幫,雙方商定於光緒二十五年(1899)合開洪幫山頭,從兩人名字中各取一字作為山名,稱為“春寶山”。清洪合流更普遍地體現在同一幫會人物身兼清洪兩幫上麵。例如清幫“通”字輩人物曾同後又加入高德華的九華山,自開聖龍山。又如清幫“大”字輩的張樹聲(字俊傑)在洪門為“太極山”、“長白山”山主,以後“並為華北五省洪門各山門總山主”。“安清統一會”會長“大”字輩的趙德成也是跨清洪兩幫的。【28】如此事例不勝枚舉。清洪兩幫為了避免在搶占碼頭時互相仇殺造成兩敗俱傷,同時也為了共同抵製清政府的鎮壓,於清幫的中後期大肆鼓吹“清洪不分家”、“潘、洪原是一家”,“清出於洪”。陶成章認為:哥老會出現後,又有潘慶作為洪幫分支“組織潘門,或曰潘家,又曰慶幫(俗訛作青幫)”,“故凡潘門兄弟遇見洪門兄弟,其開口語必曰洪潘原是一家”。【29】這種情況既反映出清末清洪兩幫的合作局麵,又反映出清末民間反抗清政府已成了時代潮流,清洪兩幫自發地形成了對抗官府鎮壓的“統一戰線”。當然,這種曆史狀況的演變並不能抹殺清幫本來不反清的曆史事實。清幫將自己的曆史標榜為本來就是以“反清複明”為宗旨的,這方麵的文獻資料大都是辛亥革命以來編造出來的,有“文過飾非”之嫌。辛亥革命後。清幫更加注重將自己的曆史美化為從來就是反清的,將大漢族思想標榜為“民族精神”。 朱琳編著的《洪門誌》中稱:“幫會既為‘秘密團體’,包括‘清幫’與‘洪門’,而所發動的宗旨,原本不謀而合,殊途同歸,並在‘分工合作’的原則下,共圖發展,所謂‘隻有金盆栽花,沒有清洪分家’。”【30】又說:“洪門”為了推廣組織,另立“社團”,“尊達摩為祖師,招收門徒弟子,投效清廷,督辦糧運,廣布勢力於船幫,掌握糧權,以謀應變,斷絕清廷的生機。此‘社團’名為‘糧幫’即‘安清幫’亦即今之所稱‘清幫’,於此可見,‘清幫’原為‘洪門’的支派,所謂:‘清洪一家’,蓋由於此”。【31】這種“清幫原是洪門的支派”、“清、洪本是一家”的說法,在清幫部分人士中是有代表性的,這也許正是為“清”、“洪”合流提供了理論根據。 三、清幫勢力在上海的崛起和興盛 1.中心轉向上海 辛亥革命後,演變成北洋軍閥割據時期,兩淮鹽場是軍閥爭奪的“肥肉”,武裝走私的清幫鹽梟集團往往被軍閥並吞或擊潰,促使清幫進一步分散到各地。清幫的分布遍及全國大部分地區以至內蒙、新疆等邊遠地區,但蘇、浙、皖地區即泛長三角地區仍然是清幫比較集中的地區。而清幫在全國的中心逐步轉移到上海。原因有二:第一,上海工商貿易發達,是全國最大的移民城市,五方雜處,華洋雜處,又有法租界、公共租界、華界這三界並存,成為最適合清幫繁衍、發展的“溫床”。之後清幫在上海得到發展的事實說明,清幫能夠隨著上海城市的近代化進程而演進,能夠從商貿發展中獲取到經濟力量,又能夠從上海的五方雜處和三界並存中利用治安不統一,為各種不法活動找到生存、發展的廣闊空間。第二民國初年,各地幫會因受到袁世凱和革命黨人兩方麵的鎮壓而一落千丈,唯有上海例外。民國初,滬軍都督是陳其美,對幫會采取了保護政策。幫會人物樊崧甫也說:“1912年至1916年間,上海幫會附麗於陳其美門下”,【32】“陳其美是清幫中的大字輩,拉攏了一些清幫中人參加革命”。【33】陳其美遭袁世凱暗殺後,上海清幫由革命軍師長安徽人韓恢領導,韓於1922年因反對直係軍閥李純而遭李殺害。此後長時期內,上海清幫雖然沒有統一的領導,但由於外地幫會受到鎮壓,紛紛向上海轉移,不少清幫大字輩“種子”人物來到上海廣收門徒,所以清幫勢力在上海蔓延較快。 清幫勢力向上海轉移與清末清幫人物躋身於軍閥、官僚有一定的關係。以徐寶山為例:清末,徐先後和保皇派、革命派都拉過關係,曾被清政府招安,任“新勝虎字營”管帶,充當清政府的幫凶。鎮壓他本來的鹽梟同夥。在對抗革命黨武裝中,他升任統領。當革命力量興起時,徐又投機倒向革命,任第2軍軍長。袁世凱取得國家政權後,徐又投靠了袁世凱,幫助袁世凱鎮壓革命力量。而徐寶山被革命黨鏟除後,其隊伍分化。經過民國初南京一帶的戰爭,徐部又進一步分化,主要成員以後輾轉移人上海,成為清幫發展的“種子”人物。 當運河漕運結束後,以湖州幫為主的清幫分子紛紛轉向上海謀生,以後受到江北幫排擠,幾經悲歡離合,一批清幫“大”字輩、“通”字輩人物在滬地站住了腳跟。1919年,袁克文、步章五、張樹聲、樊瑾成、李春利、張蔚齋、榮華亭、高士奎、吳省三、曹幼珊、趙德成、劉登階、梁紹堂、程孝周、阮慕白、李琴堂、周盡臣等17位清幫大字輩人物在上海舉行懇親會,訂立蘭譜,並攝影留念,張樹聲被推舉為“老大”。【34】不僅“大”字輩、“通”字輩在上海廣招門徒,稍後本土產生的“無”(悟)字輩(如杜月笙)在經濟地位、社會地位提高後也廣招門徒。以後清幫“三大亨”(黃金榮、杜月笙、張嘯林)的門徒則遍布社會各行業,又加上張仁奎的“仁社”、黃金榮(1928年人清幫,為通字輩)的“榮社”、杜月笙的“恒社”等的社員,總數不少於幾萬人。【35】陳獨秀在1920年底報告工人運動的阻力時指出:“大部分工廠勞動者,全部搬運夫、大部分巡捕、全部包打聽,這一大批活動力很強的市民都在清幫支配之下.……他們的組織,上海沒有別的團體能比它大,他們老頭子命令之效力強過工部局。”【36】1924年在中共三屆三次執委會關於工人運動的文件中指出:“上海的流氓也是比什麼地方都多(拜老頭子的青幫和紅幫有十數萬人)。”【37】可見當時上海清幫勢力之大,人數之多。 2.依靠租界崛起的黑社會勢力 租界為清幫的不法活動開了方便之門。首先,租界的存在就為匪徒、盜賊的活動提供了方便,因為公共租界、法租界、華界三者治安不統一,在華界被追捕者隻要逃到租界即可逃脫追捕,華界警察不得進入租界捕人;同樣,在租界犯了案隻要逃人華界,也可逃避追捕;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治安也不統一。這些正是清幫發展的良好條件。其次,租界沒有戶籍製度,成為各種從事不法活動的“罪犯”的“避風港”。再次,清幫充當租界維持治安的工具,從而發展勢力。在租界內,華人和洋人雜居,隨著租界的擴大,華人比例越來越大,為了維持治安,公共租界招募了印度巡捕,因頭纏紅巾,上海人稱之為“紅頭阿三”。法租界則從法國殖民地安南調來大批安南巡捕。然而,他們和中國人語言不通,實踐證明他們不能有效地執行警察任務,華捕發揮的作用是外來巡捕所不能代替的。於是法租界在地域擴大後即公開招考華捕,尤其熱衷招收諳熟社會黑幕的地痞流氓、幫會分子為他們充當“包打聽”。因此,上海灘上的清幫人物應運充當了巡捕、“包打聽”之類角色。這不僅是“以華製華”,而且是“以黑吃黑”的辦法。一批清幫流氓,不僅沒有成為租界治安體係打擊的對象,反而成為租界當局維持治安的依靠力量。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上海灘上著名的清幫(黑社會)頭目幾乎都是依靠租界起家的。以黃金榮(晚年才正式人了清幫為“通”字輩)為例,他是典型的依靠租界起家的。他在法租界任巡捕時,常布置小流氓們去商店搗亂、偷盜,然後租界當局令他去查處,他很快即震懾了流氓,捉拿了盜賊,然後悄悄把流氓、盜賊從寬處理。結果租界當局一再表揚黃金榮辦事效率高,破案率高,提升為督察長。其實黃金榮玩的是盜與警聯手的伎倆,他是流氓黑幫的後台老板、“保護神”。除黃金榮外,清幫頭子杜月笙、張嘯林、金九齡、金廷蓀、程子卿、陸連奎、馮百順、陳萬興、丁永昌、魯錦臣、曾九如、陸少章、肖武、馮誌明、湯堅、馬德榮、尚武、陳雲忠、尤阿根、任文楨等等都在租界任過職,發展了勢力。清幫頭目在租界捕房任督察長、探長者除黃金榮外,還有程子卿、陸連奎、馮百順、陳萬興、金九齡、尚武、陳雲忠、尤阿根、任文楨等。 清幫本來是民間下層社會的秘密結社,自從上海清幫頭目與租界當局搭上關係後,開始步人上層社會。以杜月笙為例,他本屬於下層社會的幫會頭目,自從與法租界公董局搭上關係後,步步高升。1929年7月,在法國駐滬總領事柯克林協助下,杜月笙借納稅華人會議推舉名義,坐上了華董寶座,【38】躋身於著名紳商行列。 清幫頭目高鑫寶、顧竹軒、徐采丞、範回春、馬祥生、葉焯山、芮慶榮、範開泰、顧嘉棠等也都有得利於租界發跡的曆史。 租界為上海清幫上層分子提供了發黑財的環境與條件,使其經濟力量迅速發展。租界當局在“合法”的外衣下利用清幫包煙(鴉片)、包賭、包娼、販賣人口,從而解決租界的財政收入。在租界官員中飽私囊的同時,清幫大小頭目也從中發黑財。如法租界當局為了確保鴉片販運的安全並從中獲取暴利,依靠清幫首領黃金榮、杜月笙、張嘯林“三大亨”籌辦了一個販運鴉片的保險公司,取名為“三鑫公司”,反映了“三大亨”“日進鬥金”的欲望。三鑫公司“每箱鴉片抽10%的保險費作為公司的收入”,【39】“這些保險費每月收入幾十萬至百萬元以上,由公司發給黃金榮、杜月笙、張嘯林等的徒子徒孫和水陸碼頭的有關流氓,作為‘月規鈿’。”【40】而本來大宗鴉片經常遭劫的案犯,正是公司的這批“保鏢”。他們是清幫的“大八股黨”和“小八股黨”,徒弟“不下幾萬人之多”。【41】公司為了增加收入,又向各煙館收“煙槍捐”,使鴉片經營進一步“合法”化,於是英、法租界的煙館遍布,煙客雲集。該公司還在法租界經營富生、榮生、義生、利生、利源五大賭台。“三鑫公司”和鴉片巨商、各地大小軍閥都拉上了關係。總之,租界為上海清幫這一黑社會勢力也奠定了經濟基礎。 3.依附國民黨政權而壯大 租界的範圍畢竟有限,清幫還有大量活動必須在華界進行。如果清幫沒有自身的改革,沒有國民黨政權的腐敗,清幫上層人物也難以和國民黨的“黨國權貴”拉上關係。 民國以來,上海比起內地城市經曆的戰亂較少,得天獨厚的地理環境,使上海在被動中走上開放之路。“它曾給上海帶來了無數的屈辱和災難,但另一方麵也給上海經濟帶來了活力。……開放,使上海成為國內企業、商品、人才競爭的舞台。哪怕是流氓幫會人物,在上海這個碼頭要混出點名堂,也要競爭,優勝劣汰。”【42】“適者生存”,上海幫會為適應客觀形勢的變化,適應城市的近代化發展,自身進行了改變。在禮儀方麵,簡化了香堂儀式,去掉了那些繁文縟節,淡化了封建色彩,如當杜月笙收納工商界、新聞界上層人物為門徒時,廢除了徒弟對師父的三跪九叩儀式,改為三鞠躬禮,與現代文明相適應。在組織方麵,采取了代社團的模式發展組織,如“恒社”、“仁社”、“榮社”等等。 清幫上層分子在蔣介石發動“四.一二”反革命政變期間,曾大力幫助蔣介石鎮壓了共產黨領導的工人糾察隊,受到了蔣的獎勵,分別封了官職。【43】 清幫原為下層社會的民間秘密結社,曆來得不到國家政權的承認。而在蔣介石南京政府成立後,清幫人物如楊虎、陳群、王柏齡等卻在黨政機關擔任要職。國民政府委派的曆任上海市長都與上海清幫首領杜月笙建立了友好關係,而杜對曆任上海市長每月必“私敬”5萬元。市政當局和杜的“友誼”往往是以賭台、煙館、妓院的經營為媒介的。20世紀20年代末期,因國民黨軍閥混戰軍費開支浩大,國民政府為了解決財政困難,曾利用上海清幫“運用強製手段促使上海銀行家和商人認購新的庫券”,甚至實行綁架勒索。【44】國民政府為解決財政困難,一度對鴉片采取“寓禁於征”的政策,竟然委任一批上海的清幫頭子為禁煙的官員,【45】人們稱之為“煙販子禁煙”。杜月笙等清幫頭子以後和國民黨政界、軍界的“要人”以及“中統”、“軍統”兩派特務係統都建立了密切的關係。這種關係都是與國民黨黨、政、軍、特務係統的貪汙、腐敗相聯係的,它反過來又促進了國民黨政權的腐敗。雖然在國民黨的高宮中也有決心抵製上海黑社會勢力者,如宣鐵吾任上海市警察局長兼凇滬警備司令期間,曾堅決抵製以杜月笙為首的清幫勢力,並與杜鬥了幾個回合,但杜設法收買了宣的得力助手,宣最後仍然被杜的“銀彈”擊敗。【46】 上海清幫在政治上依附國民黨政權的同時,經濟地位也發生了顯著變化。這批原屬於社會下層的流氓癟三一躍而成為金融、工商界的理事、董事,或成為許多行業的大老板、總經理。黃金榮、杜月笙、張嘯林被稱為“三大亨”,他們都是涉足於多種行業的大富翁。以杜月笙為例:“他擔任企業、工廠、單位的董事長、理事長名義的,就有56個,其餘常務董事、董事、理事等等,更不計其數,一個董事長,平均至少要得1000元薪津或車馬費之類,還有其他幹股的紅利等等收入,……他每月就要收進一、二十萬元。”【47】他不僅經濟地位高,而且社會地位也提高了,“他兼的重要職務還有上海市地方協會會長、中國紅十字總會副總會長、上海商會常務監事、浦東同鄉會常務理事、華商電氣公司董事長、證券交易所理事長、世界書局董事長、大東書局主席董事等。杜兼的這類職務約100個之多”。【48】張嘯林則以“實業救國”為名,聯絡範回春等在江灣組織大賽馬場“遠東公共運動場股份有限公司”,實際上是個大賭場;另外還有別的企業多處。黃金榮起初開設了一些服務性行業,以後創辦了共舞台、大舞台、黃金大戲院、金榮大戲院等,還盤下了全國規模最大的娛樂場所“大世界”。黃還擁有許多地產。其餘一些清幫頭目,個個也都是大老板,【49】在此不一一列舉。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上海清幫勢力滲透到了社會各界,即各界都有清幫頭子們的徒弟,他們的關係網涉及到社會各方麵。 總之,清幫在上海以租界為基地,以國民黨政權為靠山,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經濟地位發生了很大變化。這種變化與上海因被動開放而商貿發達、市場繁榮是分不開的,也是與租界和國民黨當局對清幫的縱容、支持分不開的。顯然,清幫在上海以自身的變化來適應客觀形勢的變化。從上海清幫與城市發展的關係中可以理解國際上某些發達國家或地區黑社會勢力不僅沒有消失,反而發展了。因此,對付黑社會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複雜的問題,上海清幫在國民黨統治時期興盛的曆史說明,要抵製黑社會勢力,首先必須從執政者的廉政自律做起,才能取得效流果。 注釋: 【1】《江蘇海運全案》卷一,監察禦史熊遇泰折。 【2】《崔應階折》,《史料旬刊》第12期。 【3】《覺羅永德折》(乾隆三十三年九月初十日)。 【4】《史料旬刊》第12期。 【5】馬西沙,程嘯:《從羅教到清幫》,《南開史學》1984年第1期。 【6】《副錄檔》,道光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浙江巡撫程含章折。 【7】李世瑜:《清幫早期組織考略》,《中國近代幫會內幕》(上卷),群眾出版社1993年,第220頁。 【8】李國屏:《清門考源》,上海文藝出版社,1990年影印本,第78—81頁。 【9】同上,第81—106頁。 【10】《經世文續編》卷四一。 【11】《安吳四種》。 【12】《道友滋事》,《申報》光緒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13】《內憂亟於外患說》,《申報》光緒十二年十月十九日。 【14】《清德宗實錄》卷一百六十二,光緒九年四月丁醜。 【15】《江蘇民變檔案》,第一檔案館。 【16】同上。 【17】陳錦:《勤餘文牘》,《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輯,三聯書店1958年,第994頁。 【18】陶成章:《浙案記略》,《辛亥革命資料叢刊》(3),第21頁。 【19】萬流:《槍船始末》,《江浙豫皖太平天國史料選編》,第127頁。 【20】《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民變檔案史料》上冊,中華書局1985年,第364頁。 【21】同上,第366頁。 【22】同上,第372頁。 【23】陶成章《浙案紀略》,第73頁。 【24】同上,第74頁。 【25】章有義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輯),第944頁。 【26】劉坤一:《拿獲會匪土匪員弁請獎折》,《劉坤一遺集》(2),第727頁;又見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編:《光緒朝朱批奏折》(118輯),中華書局1995年,第451頁。 【27】《書劉峴帥嚴禁結黨告示後》,《申報》光緒二十年三月二十一日。 【28】吳繼榮編:《近三百年來的清幫》,大方文化事業公司出版,第17頁、第21頁。 【29】陶成章:《教會原流考》。 【30】朱琳編:《洪門誌》,1947年出版,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重印,第2頁。 【31】同上,第11頁。 【32】樊崧甫遺著:《上海幫會內幕》,政協上海市委會文史委編《文史資料選輯》,1980年第3輯,第155頁。 【33】同上,第156頁。關於陳其美是清幫大字輩的說法,有待進一步考證。 【34】耿毓英、鐵炳旭編:《安清史鑒》卷首,北京1934年。 【35】上海文史館編:《舊上海的煙賭娟》,百家出版社1988年,第61頁。 【36】陳獨秀:《四論上海社會》(1920年12月1日),《陳獨秀文章選編》,三聯書店1984年,第61頁。 【37】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政治報告選輯》,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1年,第31頁。 【38】《大流氓杜月笙》,群眾出版社1965年,第29頁。 【39】楊殿成:《舊上海的煙賭娼》,百家出版社1988年,第61頁。 【40】《舊上海的幫會》,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2頁。 【41】同上,第61頁。 【42】張仲禮主編:《近代上海城市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7—19頁。 【43】《申報》1927年6月1日。 【44】《江浙財閥與國民政府》,南開大學出版社1981年,第17—19頁。 【45】馬丁:《青幫和國民黨政權:杜月笙對上海政治的作用》,《上海研究論叢》第9輯,第143頁。 【46】郭緒印:《清幫秘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506—509頁。 【47】鬱馥:《我所知道的杜月笙》,《舊上海的幫會》,第278頁。 【48】範紹增口述,沈醉整理:《關於杜月笙》,《舊上海的幫會》,第220頁。 【49】《舊上海的幫會》,第254—255頁。 原載《中國近代史》2010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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