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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第22章 對已無核課權之不法扣繳竟主張釋字377號而扣繳
2020/01/01 15:41:17瀏覽34|回應0|推薦0
目 錄

一、說明:

二、本件適用的被檢舉人名稱:康X公司及處分書文號:中市稅法字第9389號:

三、本件適用的被檢舉人名稱:張X丘等十二人及處分書文號:中市稅法字第41546號:

四、司法院釋字377號解釋意旨及解釋文:

五、中區國稅局竟對已無核課權之不法扣繳主張適用司法院釋字377號解釋:

六、東亞運輸倉儲公司檢舉獎金因已超過核課期間不課稅:

七、中區國稅局在本件復查主張釋字377號解釋之證據:

八、中區國稅局在本件訴願主張釋字377號解釋之證據:

九、中區國稅局在本件國家賠償案主張釋字377號解釋之證據:

十、中區國稅局及法院主張引用司法院釋字377號解釋之謬誤:

詳細目錄

一、說明:

二、本件適用的被檢舉人名稱:康X公司及處分書文號:中市稅法字第9389號:

三、本件適用的被檢舉人名稱:張X丘等十二人及處分書文號:中市稅法字第41546號:

四、司法院釋字377號解釋意旨及解釋文:

五、中區國稅局竟對已無核課權之不法扣繳主張適用司法院釋字377號解釋:

六、東亞運輸倉儲公司檢舉獎金因已超過核課期間不課稅:

七、中區國稅局在本件復查主張釋字377號解釋之證據:

八、中區國稅局在本件訴願主張釋字377號解釋之證據:

九、中區國稅局在本件國家賠償案主張釋字377號解釋之證據:

十、中區國稅局及法院主張引用司法院釋字377號解釋之謬誤: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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